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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对“走风漏气”各类信托产品的窗口指导,紧随华融、信达、东方、长城四大资产管理企业(以下简称amc )。

“年来,银监会多次提示4个amc风险,近期频繁窗口指导,对amc与房地产信托的合作业务发出警告。 ”。 接近银监会的知情人士透露。

近年来,amc和信托企业的合作方法有两种。 一是amc直接从信托企业收购房地产贷款项目,二是通过amc增资,即信托企业发行某房地产项目的理财产品,amc承诺长期收购。

据业内人士分析,保守估计,4家amc收购的房地产信托资产总规模必须在500亿元至600亿元以上。 “规模不大,对房地产领域整体的影响也小,但如果放任不管,每家200亿元没有问题。”

据悉,在监管部门窗口的指导下,各amc放缓了收购房地产信托的步伐,目前各银监局正在对amc的分公司和事务所进行事前调查。

前述知情人士透露,年下半年银监会开始向amc吹风,同年年底和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金融理财企业投资信托和理财产品的通知》,限制amc介入房地产信托。

但是,有分析人士认为,收购不良资产,化解金融机构风险,本来就是amc的本职,是市场化行为,也是金融市场的稳定剂,监管部门不得进行行政干预。

由于房地产信托产品尚未发生不可兑付的情况,监管部门对其是否为不良资产、房地产信托是否为金融资产也存在争议。

“应该分类来看,但还没有确定,”银监会监管的4人说。 根据目前的有关规定,amc只能收购金融公司的不良资产,对于非金融公司的不良资产,目前只允许信达一家公司开展,试点只有一年。

标题:“监管部门警示资产管理企业接盘地产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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