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037字,读完约3分钟
特约评论家一枝独秀
近日,证监会主席肖钢表示,将改革创新股发行体制,在发行审核中实质性放弃盈利能力评估,关注新闻披露的真实性。 以创业板为代表的中小盘股集中发行。 预计新措施出台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新股发行中存在的问题,但改革力度并不大。
在实际操作中,监督当局、发行审核人员要依靠发行人提供的资料、中介机构的调查结果等。 发行人故意伪造的,中介机构没有履行职责,审计师披露的消息是否真实不太清楚,表面上只能认为符合要求。 事发后,他们也感到冤屈:审判员人手紧张,没有去过现场,本来就不太有能力准确评价发行材料的真伪。 假设此次改革后,发行商ipo后利润急剧下跌,审计师可以顺利免责。
因此,肖主席发放改革重点第一条的真正副本实质上仅限于放弃盈利能力评估。 ipo的门槛没有降低多少,监管部门的审查权力也没有减弱。 如果未来监管部门继续放弃其他考核,如主体资格、独立性等,不控制发行节奏,将相关权力全部移交交易所,那将是重大的改革、显著的进步。 郭树清一年多前说:“ipo不审查可以吗? ”提问过。 这次改革只前进了半步,离“不审判”还很远。
肖主席认为,集中发行新股,可以使有限的市场资金服务有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融资诉求,抑制高价发行和二级市场炒作。 这个观点笔者不敢苟同。 目前a股市场的现实是中小企业ipo价格高,超募容易,市场资金有限,不存在不能满足融资诉求的情况,真正的瓶颈是监管部门控制发行节奏,人为延缓新股发行,停止发行。
新股两周、四周集中发行一次,专业、方向可能就不用来打新资金了。 集中发行当天,市场存量资金分散在多个新股中,中签率有望下降,发行价格有望下降。 但是,较低的发行价格一般意味着二级市场招牌时的更大炒作空之间。 虽然以前也做过新股集中的名牌,但是抑制炒股的效果不明显。 例如,首批创业板28股同日上市,首日涨幅均超过70%,最高者接近210%。
集中发行的缺点也变得明显了。 集中发行期间资金市场利率异常剧烈波动的普通散户将无法更深入地参与新股认购。 现在,新股购买有上限限制,无论机构的钱多多少,都不允许买入超限。 集中发行后,财大气粗的机构可以购买多只股票,没有受到负面影响。 资金量少的散户,即使看很多新股,也可能只是购买。 因此,中国a股特有的、一二级市场巨大的价差优势将落入越来越多的机构口袋,远离散户。 真正的大改革,应该沿着郭树清的道路前进:网下取消限售期后,压缩大小限售期,全面接轨国际市场。
( 21世纪经济报道)
标题:“新股发行改革力度低于预期”
地址:http://www.ygfootball.com/ynjj/128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