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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公益组织和商业合作自主标准已经制定

本报讯(记者王卡拉)昨日在北京举行的“公益与商业合作研讨会”上,发布了公益行业首个商业合作自律行为守则,希望南都公益基金会等24个基金会发表联合声明,遵守《公益组织与商业合作9个行为守则》。

今年,公益行业报道了郭美美的红十字会红博爱工程、河南宋庆龄基金会房地产等诸多社会影响广泛,公众对公益组织抱有强烈的怀疑。 事关公益组织开展商业活动,公益组织与商业机构合作的大体和规范问题。

为此,南都公益基金和腾讯公益慈善基金(微博)将共同主办“公益与商业合作研讨会”。 会议上,多个基金会共同研究编辑,最终公布了与公益组织第一个商业合作领域的自主标准。

指南出台后,南都公益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等24个基金会宣布遵守该指南,严格自律,接受监督。

基金会中心网及时更新参加指导方针的基金会名单,公共媒体可以参加监督,如果基金会违反了指导方针,则将该基金会的名字从名单中删除。

■9个指导方针

●6种合作基本上是

●公益使命几乎是保守的

●业务伙伴的尽职调查大致如下

●慎重采用公益形象

●新闻公开大体上是

●禁止利润分配大体上是

●约定的保障大致如下

●风险控制大致为

●规范相关交易大致为

青基会的困惑:捐款应该问来源吗?

在9个指导方针中,业务伙伴的尽职调查大致引起了参与基金和专家是否比较捐款来询问来源的大讨论。

今年8月,中国青基会上非希望工程陷入舆论风波,该项目的合作公司华商协会的商业模式受到质疑。 在这件事上,青基会秘书长涂猛至今仍有人批评青基会。 为什么选择和华商协会合作,青基会面临很大的压力。 他也一直困惑:捐款到底该问来源吗? “这几个我们不清楚,因为他们在面对我们的时候,展现了良好的一面。 ”

“24家基金会声明恪守九大准则 若有违反将被除名”

交流观点

“捐款不分来源”

发言人:青基会秘书长猛涂

有向青基会捐钱的死刑犯,你说不应该收这笔捐款吗? 死刑犯,他犯了罪,在道德范畴内评价。 他是坏人,但捐助者有缺陷。 我该怎么办呢? 我认为捐款不分来源。

尽职调查的基本上,我关注着它的操作性。 有些公司的腐败问题,连纪委都没查,能查清楚吗?

如果让第三方调查机构介入的话,价格会特别高。 无论是《报告书》中提到的自己进行尽职调查还是请第三方介入,这都是主观评价,逻辑上成立,但在现实中不一定成立。

“捐款要问来源”

发言人:人民大学非营利研究所所长康晓光

捐款不分来源,缺乏基本常识。 说个极端的例子,贩毒集团,要黑社会的钱吗? 黑社会本身就是你反对的。 你还用他捐赠的钱做公益,给他脸上贴金,就是为他提供洁身自好的途径和机会。

因为中非希望工程的事,华商协会没有赚钱犯法,但我觉得青基会不应该和华商协会合作。 公益组织和商业合作是重大问题,不是违法风险,而是企业品牌风险,企业品牌不仅仅是道德层面。

死囚捐款是另一回事,死囚的钱不一定是坏钱。 我们说的不是人的来源,而是钱的来源。

标题:“24家基金会声明恪守九大准则 若有违反将被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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