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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民政部救济司原司长、北京师范大学壹基金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昨天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说:“对外解释敬老院的救援物资是储备物资不妥当,最好实话实说。”
20日,《第一财经日报》独家报道了四川省北川县敬老院4年未开业大量救援物资的事实。
出席了昨天下午举办的凤凰公益沙龙,王振耀对记者说,第一时间关注了这件事。
“当时,我在救援司令部。 ”。 “我们知道地震后各地的支援力量很大。 大量救援物资流入四川省,物资采购出现不完备之处。 ”。
王振耀说,比如说,当时成都站的货物承载能力每天300车皮,经过紧急改造后,扩展到700~800车皮。 但实际上,每天抵达成都站的物资有2000辆车皮。 随后,国务院实施了“一省对一县”办法,缓解了救灾物资运输、分配和管理的问题。
王振耀对记者说,像北川这样的情况,在小灾害中很少出现。 在大灾害中,只有有大量救援物资进入,才容易出现,引起救援物资沉淀,出现“死角”是完全有可能的。
“我个人认为北川的问题不是日程安排的问题,还是实话实说比较好。 ”他对记者说:“说储备物资不合适,储备物资过期了,这不合适吗?”
本报记者19日在调查采访中发现,该敬老院保管的捐赠物资中,一盒女性餐巾纸的“比较有效期到年4月6日为止”,已经过期近1年。
王振耀说,长期以来,我国没有救援物资过期销毁制度。 他举例说,“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比利时向灾区捐赠了帐篷,但交接时,捐助者向当地乡长签订合同,表示这些帐篷的使用期为一年,多次采用或老化造成人员伤亡
“我们把救援物资视为国家财产,不能随便销毁,也没想到会过期”王振耀说:“不贪污是救援物资管理的最低标准,如何更有效地管理、分配、采用救援物资是一大课题。 ”。
昨天下午,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团也对本报记者表示:“将社会各界捐赠的救援物资作为储备物资是不合适的。”
她举例说,台湾有物资储备制度,规定“三个月更换一次”(只能长期储备帐篷,被子也不能重复一次消耗品,不能长期储存),三个月后,发放给所有人,储备物资重新得到补充。
“捐赠物资存放了4年,严格来说是渎职”杨团对记者说,这种情况在四川地震灾区可能还存在,特别是在重灾区。
她建议认真调查四川有关部门当年捐赠的救援物资,包括地震后捐赠的物资数量、发放的数量、剩余的数量,提交详细的调查报告,向全国人民进行说明。
长期研究民间公益组织问题的杨团对记者说:“由此可见,政府在解决救援物资方面,也效率不高。” 她说在救援过程中,应该逐一发挥民间公益组织的作用。 因为公益组织更有效率,更有专业性和创新性。
标题:“北川救灾物资4年未开包 专家称严格来讲算渎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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