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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在线新闻“进口200元奶粉必须交10%税”昨日在网上传言。 海关总署对此表示,网民根据新修订的进口商品纳税价目表得出的结论理解有误。 其中奶粉项目与以往规定相同,仍携带“超出个人合理部分”按每公斤200元的价格征税10%。

“海关总署称“带200元奶粉交10%税”系误读”

海关政策调整引起了网民的广泛关注

昨天,这样的消息在网上引起了巨大的轰动:“海关总署发布公告,从4月15日开始执行新入境物品纳税价目表,入境时携带超过20元的唇膏、100元的钱包、300元的大衣需要征税。 其中,影响最大的是携带超过200元的奶粉需要交10%的税。 ”。

“海关总署称“带200元奶粉交10%税”系误读”

3月26日,海关总署发布了年第15号公告,即《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物品分类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物品纳税价格表〉的公告》。 有关规定自4月15日起施行。

记者从单一进口商品的纳税价目表中似乎可以得出“进口奶粉价值200元以上的征税10%,香水价值300元以上的征税50%,触屏式笔记本电脑和触屏式手机的纳税价格另有明确”的结论。 海关总署对此表示:“这是网民的‘误读’。”

合理部分继续实行免税

海关总署在昨天的证明中表示,15日公告的首要目的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适当调整部分物品的纳税价格,无论入境旅客行李、个人邮寄物品免税政策如何调整,旅客仍可免税入境价值5000元的个人物品,个人邮寄物品免税额也未调整

“海关总署称“带200元奶粉交10%税”系误读”

海关总署相关人士表示,新进口商品完税价格表是旅客携带或邮寄时为超过个人合理部分征收的税额,如奶粉只需携带或邮寄个人合理部分,按每公斤200元的价格征税10%。

关于奶粉邮寄的“自用合理”标准,北京海关表示,邮寄2.5公斤以下的奶粉免税,2.5公斤至5公斤按标准征税,超过5公斤按货物征税。 同样携带和邮寄香水、手机等的进口,也必须在超过个人合理部分后按照纳税价目表征税。

泰晤士报购物品两条路线入境

海关总署表示,近期,国内个别邮政公司与国外非邮政企业合作,通过邮政途径运入不符合国际邮政联盟条约规定要求的邮件,违反了相关规定。 最近,海关对违反个别规定的邮政公司采取的措施,没有涉及调整个人泰晤士报购买管理政策。 个人泰晤士报购买的私人物品可以通过外国邮政渠道运送,也可以通过商业快递渠道运送。 通过上述两条渠道运入的泰晤士购买个人物品的,海关将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办理报关手续。

“海关总署称“带200元奶粉交10%税”系误读”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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