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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确定今年扩大房产税试点,但具体城市名单、方案未定
□财政部研究制定房地产持有、交易环节税收改革方案
□相关部门正在对沪渝试点展开判断,参考第二批试点城市或“上海模式”
记者时娜郭一信
今年中,房地产税扩大试点工作已经“板上钉钉”。
5月9日,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在深圳表示,国务院决定今年扩大房地产税试点,但具体城市名单、方案尚不清楚,“落地要看地方政府的协助”。
秦虹在当天举行的国元(香港)年下半年香港证券市场投资战略报告会上透露了上述消息。
值得一提的是,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日前在接受有关媒体采访时表示,要稳步推进房地产税改试点,研究制定房地产持有、交易环节的税收改革方案。
与以往的房地产税改革介绍相比,上述表现出现了新的变化。 即确定未来房地产税扩大试点,考虑对持有和交易环节征税。
记者了解到,财政部会同国税总局、住建部对重庆、上海两地开展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试点工作的效果展开了判断,相关工作仍在进行中。 解体者预计,第二批试点城市在征收案中很可能参考“上海模式”。
从去年1月底开始,上海对部分个人住宅征收房产税,征收范围包括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购买、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以上的住宅和上海市以外的居民家庭在当地新购买的住宅。 上海市居民家庭人均60平方米以下的,其新购买的住房暂不征收房产税。 税基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缴纳,适用税率暂定为0.6%。 住宅每平方米的市场交易价格低于当地上一年度新建商品住宅平均销售价格的两倍(含两倍)时,税率暂时减少到0.4%。
“在第二批试点城市,最重要的对比很可能是新购,即使涉及部分存量房,基本居住诉求甚至改善性居住诉求都得到充分保护,只征收超出面积的部分。 ”。 分解者向记者表示。
对此,秦虹也表示,政府调控的目的是使市场持续、稳定、活跃,需要遵守刚性诉求。
在鼓励市场活跃化方面,他表示“支持首次运营商的诉求不存在政策风险”。 秦虹说
秦虹补充说:“国家抑制投资投机诉求的决心很大。”他指出,短期内有些地方的诉求会增加,但从政策上来说,房价的上涨是不允许的。
秦虹直言:控制投资投机、满足刚性诉求的控制方向短期内不会改变,“限购”将持续下去。 “国八条”不会轻易改变。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标题:“国务院确定年内扩大房产税试点 或参考上海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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