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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海一中院在判决中表示,依法认定被告之间的股票交易侵犯了股东优先购买权,处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情况,应确认无效。
4月25日电(房地产频道陈璞)昨天上午,持续一年半的外滩地王案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原告复兴集团胜诉。 案件宣判后不久,被告方soho中国、绿城、上海证大立即发表联合声明,对判决结果表示失望和遗憾,称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上诉。
法院的判决是,soho中国等称“合法掩盖非法目的”。
上海一中院在判决中表示,依法认定被告之间的股票交易侵犯了股东优先购买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应当确认无效。
法院认为,被告绿城企业和被告证大五道口企业实施的交易行为带有主观恶意,应当承担首要过错责任。 交易模式的最终结果是,原告复星商业目前对海门企业享有的50%的权益在形式上没有直接损害,但经过交易,海门企业的另外50%的权益归于被告长焰企业、被告之长昇。 企业所属的同样好的处方,剥夺了原告对海门企业另50%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因此这显然属于《企业法》第72条的规定,以《合同法》第52条第3款规定的“合法形式掩盖违法目的”的情况。
此外,双方对海门企业董事会成员改组发生争议,首次出现各具有50%股权结构的不利因素,海门企业未来的经营管理和自治僵局也不可避免。 显然,交易结果的产生不利于海门企业和项目企业的实际经营,也难以保障外滩8-1地块项目的后续正常开发。
最后,上海一中院依法判决争议股权转让协议无效,被告嘉和企业、被告证大置业企业在转让前恢复被告绿城企业、被告证大五道口企业的股权状态。
昨天,在soho中国潘石屹()、绿城宋卫平、上海证大戴志康签署的联合声明中,3家企业除了对该判决结果表示不满外,还提出上诉,“8-1事件原告方实际控股的复星国际有限企业抛弃了‘一股独大’的思维模式,转而采取了真实的态度。
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昨天中午在名认证微博上表示:“我们相信法律公正,我们三方( soho、证大和绿城)决定上诉直到正义得到伸张。”
潘石屹曾经曝光和复星以5亿元翻脸
去年11月,潘石屹在微博上自暴自弃,而soho中国和复星之所以处于簿公堂的状况,是因为复星提出,soho中国要收购8-1项目证大和绿城的权益,必须向复星支付5亿元人民币的补偿,soho中国。 所有这些条件都被soho中国拒绝了。
潘岩所说的上海外滩8-1项目,是上海市黄浦区的小东门大街574和578街坊,占地约45471.9平方米。 这是上海历史上最贵的政府转让土地,去年2月1日,被上海证大以92.2亿元拍摄。
之后,为了集资缴纳土地费,沪证大入股浙江复星、绿城中国等企业,在soho中国收购前,浙江复星、沪证大、绿城中国及磐石投资分别占外滩地块项目企业海门50%、35%、10%
潘石屹表示,年11月,证大企业董事长戴志康表示证大和绿城双方资金紧张,询问他们愿不愿意收购他们在8-1项目中的权益。 但是,最终复星提出的合作条件让soho中国感到“无理要求”,陷入僵局。
年12月29日,soho中国宣布以40亿元从上海证大、绿城中国、磐石投资收购项目50%的股权。 次日,复星发表声明反对收购soho中国。
年5月31日,复星国际提交起诉书,以享有优先购买权为由,要求取消3家公司达成的股权转让合同。
潘岩此前也表明强硬态度说:“如果要控告我们,那就只能陪伴。” 我不相信任何法院都会支持你们无理的要求。 ”。
标题:“外滩地王案SOHO中国等败诉 法院:掩盖非法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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