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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倪铭娅

证监会30日公布了光大证券异常交易事件的调查解决情况。 证监会信息发言人表示,光证券异常交易事件构成内幕交易、新闻误导、违反证券企业内控管理规定等多种违法违规行为,不是操纵市场的构成。

对光大证券行政处罚和行政监管、禁止市场进入的措施,发言人表示,没收光大证券违法所得,并处5倍罚款,罚款总额为523285668.48元。 分别对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发出警告,处以罚款60万元,采取终身禁止证券市场进入的措施,宣布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为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责令梅琪改正,罚款20万元。 停止光大证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不包括固定收益证券),中止光大证券新业务的审批,责令光大证券整改和处置相关负责人,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整改情况和解决结果。

“光大证券被罚没5.23亿 4人市场禁入”

新闻发言人表示,光证券异常交易是证券经营机构交易系统设计缺陷所致,但这也暴露了光证券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合规经营等方面存在较大问题。 事件发生后,光证券及其涉案人员在考虑对冲风险、调剂头寸,降低可能发生的结算风险时,采取了错误的解决方案,构成了内幕交易、新闻误导、违反证券企业内控管理规定等诸多违法违规行为。

“光大证券被罚没5.23亿 4人市场禁入”

事件发生后,市场质疑光证券涉嫌操纵市场。 对此,发言人表示,经深入调查取证、充分咨询论证,中国证监会认为,光证券巨额交易客观上引发市场大幅波动,但事件起因是系统技术缺陷,没有证据发现企业和相关人员的组织、策划、推广。 根据《证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中国证监会的执法实践,突发事故导致相关证券、期货价格和交易量异常波动时,没有操纵市场的构成。

“光大证券被罚没5.23亿 4人市场禁入”

新闻发言人表示,中国证监会依法追究光大证券内幕交易的行政法律责任,反映了中国证监会严厉惩治违法违规、禁止不当交易、维护市场公平的一贯决心和态度。 另外,中国证监会认为,光大证券在事件突发背景下实施的内幕交易行为,主观上具有对冲风险、调剂头寸,具有降低可能发生的交易结算风险的要素,光大证券事件不同于常规内幕交易事件,在中国证券期货市场没有先例。 因此,中国证监会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认为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相关问题进行认真论证咨询后,认定追究光证券内幕交易的行政法律责任是妥当的。

“光大证券被罚没5.23亿 4人市场禁入”

关于投资者赔偿问题,发言人表示,对投资者在光证券内幕交易中遭受的损失,投资者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新闻发言人表示,证监会已经组织专业力量,认真研究监管制度规则,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高市场稳定运行能力,防范系统性风险。 证券期货监管体系在吸取国外市场有益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完全符合我国市场快速发展阶段优势的制度规则,解决市场安全稳定运行与市场效率提高的关系,加强市场监管与市场创新快速发展的关系,加强技术防范与市场化、法制化的关系,、 要不断改善监管工作人员,维护市场公开、公平、公正、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快速发展。

“光大证券被罚没5.23亿 4人市场禁入”

标题:“光大证券被罚没5.23亿 4人市场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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