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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当前政府新闻公开要点业务安排》,国务院要求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大力推进要点行业新闻公开,将政府新闻公开锁定在推进行政审批新闻公开、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等9个行业。
政府新闻公开是现代政府的内在要求,是推进依法行政、构建阳光政府、增强政府公共说服力的重要措施。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自觉地将政府新闻公开工作提上了重要日程,我国政府新闻公开取得了很大进展。 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我们也应该冷静看待。 各地区、各部门推进政府新闻公开工作力度不同,新闻公开工作快速发展还很不平衡,与老百姓对政府新闻公开的要求还有差距。
推进政府新闻公开,不是一蹴而就的事,也不能拉弓回箭。 这需要各方的努力,更需要媒体加油和监督激励。 为此,本报特组织十分关注“政府新闻公开”系列的报道,敬请注意。
编者
根据国务院的部署,各省(区、市)政府要全面公开省本级“三公”的经费。 但截至8月6日,18个省级政府在网站上公布了本级政府年度的“三公”经费预算,只有3个省公布了年度“三公”经费决算。
与中央部委的“三公”经费公开相比,省级政府的步伐明显落后
在中央部门“三公”经费公开如火如荼的时候,地方政府中行政级别最高的各省级政府,其“三公”经费公开情况如何,成为了另一个热点。
北京市于7月26日公布了全年“三公”的经费结算。 北京市在省级政府“三公”经费公开中始终是“排头兵”。 很早以前,由于中央部门首次公开“三公”需要时间,北京市政府配合这一步伐,在网站上公布了市本级政府“三公”经费的年度预算和年度决算,也包括了各组成部门的“三公”经费。 此后两年,北京市继续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公开程度也越来越规范,越来越详细。
但这并不意味着“三公”的经费公开在省级政府中全面展开。 从目前情况看,省级政府的“三公”经费公开是不可取的。
据统计,截至8月6日,18个省级政府在网站上公布了本级政府年度的“三公”经费预算,5个省只公布了个别组成部门的“三公”预算,8个省未公布本年度的“三公”经费。 年公布“三公”经费决算的也只有北京、广西、陕西三省。
与中央部委的“三公”经费公开相比,省级政府的步伐明显落后。 公开的程度也不一样。 一些省级政府只公布了本级政府的“三公”经费总数,没有组成部门的“三公”经费。 也有公开部分构成部门的“三公”经费,但没有正式政府总数的“三公”经费预算,却没有公布决算的。 有些与公开的副本进行了比较证明,但有些只公布了三个数字。
今年4月,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第五次发布了《中国财政透明度报告》。 报告书首次调查判断了全国31个省级政府的“三公”经费公开情况。 在调查中,研究人员选出了办公厅、财政厅、发改委等30个重要省级政府组成部门,作为省级政府“三公”经费公开情况的判断对象。
结果显示,在31个省级政府中,有14个未公开的“三公”经费,在这些省级政府的上述30个组成部门中,都没有公开“三公”经费的新闻。 其他17个省级政府的公开程度也不同。 公开最多的是上海市,29个部门公开了“三公”的经费。 而且,在最少的省份中,只有一个部门公开了。 公开副本中,预算公开的情况必须优于决算公开。
省级“三公”经费公开,才能带动下级政府公开
7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当前政府新闻公开要点业务安排》,规定“三公”经费公开。 其中,省级政府相关文案规定:“各省(区、市)政府要全面公开省本级“三公”经费,指导省级以下政府加快“三公”经费公开步伐,到年全国市、县级政府全面公开“三公”经费。 ”。 可以看出,省级政府“三公”经费公开是中央政府规定的政府新闻公开要点。
公开省级政府的“三公”经费,举足轻重。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公众参与研究支持中心主任王锡锌认为,省级政府公开“三公”经费的意义在于具有上启下的功能。 “《三公》经费公开的推动力自上而下,层次越低阻力越大。 省级政府将受益于关键节点。 省级“三公”的经费公开,如果不能带动下级政府公开,公开的力量就难以向下传播,不公开的阻力就会越来越大。”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宪法行政法研究室主任周汉华认为,“三公”经费公开是财政新闻公开的一部分,是推进财政新闻公开整体的突破口,也是掀起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原动力。
省级政府公开“三公”经费意义重大,但从现状看问题依然很多。 除公开力度不够外,周汉华认为,公共财政制度的不健全,导致了公开不健全。 由于我国的财政编制制度比较粗放,这也给进一步公开增加了困难。 “例如公务招待费很难与业务经费相区别,存在灰色地带。 公共汽车费用的采用情况没有具体证明的出境费用经常作为“指导待遇”,实际上并不需要。 ”。 周汉华说,这些问题普遍存在于“三公”经费公开中,比起各部委,省级政府这样的问题更为明显和突出。
王锡锌表示,目前省级政府“三公”的经费是公开的,也存在以下问题。
“三公”经费公开的动力不足。 由于“三公”经费经常与政府的“公款吃喝”联系在一起,各省级政府的“三公”经费也容易用于横向比较,比较敏感。 由于各省级政府对公开采取越来越多的态度,公开程度普遍不高。
“三公”经费公开的方法缺乏规范。 从目前情况看,在公开“三公”经费的省级政府中,公开的方法和标准各不相同。 不完整、不具体、不规范,容易让公众产生疑问,公开效果也与预期相差甚远。
缺乏说明责任会导致缺乏公开能力。 这是政府新闻公开中存在的普遍问题,但由于省级政府“三公”经费公开度不够,这一问题更加突出。
标准和说明责任是两大保证,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值得关注
早在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年政府新闻公开要点业务安排》,其中规定“各省(区、市)政府制定《三公》经费公开时间表,两年左右省级政府可以全面公开《三公》经费。” 省级政府“三公”的经费公开总体上还有待提高,但在现实中,已经有一些省级政府开展了积极有效的尝试。
标题:“18个省份晒“三公”经费 较中央步伐仍明显滞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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