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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中新办客户网站消息,19日,中新办发布《关于调整本市社会保险补贴基数和比例的通知》(以下称《通知》),在《67号文件》中缴纳社会保险费期间,北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比例

《67号文件》是北京市人社局、财政局、税务局、医疗保障局今年4月30日联合印发的《关于降低本市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文件号为《京人社养发〔2019〕67号》。

根据该文件,从2019年5月1日起,北京市要求降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并逐步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从2019年7月起,调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 这次发出的“通知”的目的是进一步搞好政策联系。

“北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比例由19%降至16%”

《通知》是关于《关于印刷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京人社〔〕308号)、《关于用人单位招收本市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等享受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的问题通知》(京人社〔〕264号)规定的用人单位, 在按照67号文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期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最高补贴基数调整为本市城镇非私营部门和私营部门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值的60%,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比例从19%降至16%,失业保险补贴比例继续为0.8%

“北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比例由19%降至16%”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补贴基数根据北京市规定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明确,补贴比例不变。

然后,《通知》确定了。 符合《关于印发〈北京市城镇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京劳社服发〔2006〕45号)、《关于印发〈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发〔2006〕160号)。 《关于失业人员再次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等相关问题的通知》(北京劳动社关于《2007》90号)等文件规定的人员,在按照67号文件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期间,调整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补助基数,相应的最低保险

“北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比例由19%降至16%”

据公开新闻报道,今年4月30日公布的《67号文件》中,北京市决定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这包括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的缴费比例和逐步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从2019年5月1日起,包括公司和机关事业单位在内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降至16%,另外继续落实失业保险总费率1%,逐步降低费率至年4月30日。

“北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比例由19%降至16%”

另外,此次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也将进行调整,具体包括三个方面。

一、为了减轻公司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根据人社部、财政部的有关要求,通过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就业者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确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和基本养老金。 实施上述调整后,将制定基本养老保险金发放办法的转移措施,确保退休人员的待遇水平顺利衔接。

“北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比例由19%降至16%”

二是为了落实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不足60%的国家要求,从2019年7月开始,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下限标准由40%调整为46%,年7月缴费下限标准为52%,2021年7月缴费下限标准调整为60%。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基准同步调整。

“北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比例由19%降至16%”

三是从2019年7月开始,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公司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两个险种可以在缴费下限和上限之间选择合适的缴费基数缴费。 (中新经纬app )

(责任编辑:单晓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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