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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法律和政策边缘的小产权房问题,终于到了破局的节点。 昨天( 2月29日),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建议,在房价高的一线城市进行小产权住房入市试点,将小产权住房转变为合法交易的、以自住为主的特殊性质的“商品房”,扩大城市住房供应来源,进一步完善城市住房供应体系。
此前国土部土地执法监察局局长李建勤表示,今年将组织研究选择试点城市,在试点的基础上总结完整的政策,妥善解决现有的小产权房问题。 业内人士表示,这可能导致小产权房问题今年迎来破题,解决小产权房的相关政策有可能在今年年初出台,试点工作有可能先行推进。
多次禁止“非法生存”
据李建勤介绍,小产权房是指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出售给非本村组织成员。 根据目前国家的确定规定,城市居民不得购买宅基地建设或购买小产权房。
目前,国家要求各地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担保登记,但小产权房不允许登记。 在国土省等许多省委的政策条文和公开表态中,小产权房的性质经常被定义为“违法”。
据悉,多年来国土部一直在打扫小产权房,但小产权房的“非法生存”状态并没有结束。 据《每日经济信息(微博)》记者了解,小产权房大量存在于许多地方,建设规模小。 在北京稍郊区县,个别小产权住宅小区已经相当规模。
国土部目前还没有完全统计全国小产权房的数据,但根据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提交的数据,1995~年全国小产权房竣工建筑面积累计7.6亿平方米,其中“十一五”期小产权房竣工规模达到2.83亿平方米。
根据该机构的观点,尽管存在不正当性,小产权房仍然具有许多积极意义:小产权房成为农民分享城市化快速发展成果的重要途径,在一定程度上处理了城市低收入群体的居住诉求。
另一方面,在小产权房的开发过程中,开发商与村干部形成利益共同体,侵占利益的情况也不少。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调查显示,位于北京郊区县的部分小产权房,其价格仅为该地区商品房价的一半左右或更低。 这些房屋的产权大多为20年,购买时无法通过银行贷款审查。
“今年将致力于试点事业”
关于小产权房的处置,现在多采取“强制解体”的方法,但该方法受到批评。 根据工商联房地产商会的观点,“强制拆除”小产权房不仅极大地浪费了社会财富,也加剧了社会矛盾,很可能影响社会稳定。
该机构强调小产权房建设用地集体不是国有的,要淡化集体,不可纠缠的性质,允许在集体土地上建设小产权房,默认长时间存在,允许小产权房建设自改革开放以来,以集体建设用地兴办乡镇公司。 根据现行规定,可以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办乡镇公司,农民也可以在宅基地上建设房屋用于自住和出租,但不允许上市交易。
工商联还建议,近期在房价高的一线城市进行小产权住房入市试点,将小产权住房转变为合法交易的、以自住为主的特殊性质的“商品房”,扩大城市住房供应来源,进一步丰富城市住房供应体系。
根据这个逻辑,这可能意味着处于违法状态的小产权房将有条件地实现“转正”。 事实上,这几年这样的声音屡见不鲜。 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政治经济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提出,对大量小产权房,可以在补办相关手续的基础上实现有条件的“合法化”。
蔡继明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今年“两会”期间将继续提出处置小产权房的相关建议。 据悉,许多房地产界代表委员今年也将提出相关建议。
值得观察的是,与工商联房地产商会的建议一致,李建勤近期组织研究选择试点城市,在试点的基础上总结完整的政策,妥善解决现有小产权房,表示“今年将抓紧试点工作”。
同时广播
北京年内36件土地全部低价成交
每次经过记者张敏从北京出来
标题:“16年建7.6亿平米小产权房 工商联建议试点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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