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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微博)】(记者郑斐) 3月15日,在回答人民网网民“两会”期间的资本市场问题时,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负责人表示,将鼓励、诱惑上市公司建立持续、明了、透明的决策机制和股利政策。
上述负责人指出,鼓励招股政策包括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通过招股证书进行利润分配方面的情况披露。 要求明确独立董事、外部监事相关角度和态度的上市公司决定股东收益计划的上市公司降低分红相关的操作价格等。
在答复中,该负责人表示,对于累计净利润为正但未分红的企业,证监会派出机构在前期进行了调查。
该负责人引用数据显示,从2001年开始,年a股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占净利润的比例为25.3%,但国际成熟市场的比例一般在40%左右。 2008年a股上市公司现金分红额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41.69%、35.85%、30.09%,可能会忽视现金分红分配,预计全年现金分红比例将会提高。
该负责人在应对退市制度问题时表示,正在考虑引入主板退市制度,并强调“一是完善的上市公司退市标准”。 二、进行制度改革,不停止不退却。 三是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形成有利于风险化解和顺利退市的基础。
针对新股发行“三高”问题,该负责人表示,近期将扩大买方和承兑人的定价责任,提高股票流通性,加强对定价行为的监督和约束,严格执行参与人的责任,及时惩治涉嫌“共谋”和操作的行为。
投资者保护局负责人应对了地方卫视证券推荐节目的严格管理、向证监会通报线索等问题。
标题:“证监会:降低上市企业分红价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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