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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外国媒体报道,深圳市已获准开通个人跨境人民币汇款服务。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29日晚就国外媒体关于“深圳市允许个人跨境人民币汇款”的报道发表明确公告,称该报道与事实不一致。 目前,该分行没有就个人跨境人民币汇款业务出具文件。
根据现行政策,个人认为,人民币不是国际结算货币,因此不能跨境人民币汇款。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在一份指导文件中表示,在深圳开展业务的多家中资银行获准向深圳所有个人客户提供这项新服务,每人每天可通过中资银行深圳分公司账户跨境汇款不超过人民币80000元
据了解,深圳几家中资银行至今尚未接到相关通知。 但是,一位相关情报人士也向记者透露,深圳以前曾在小范围内讨论过个人跨境人民币汇款的可能性,但最终并未形成发表的文件。
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研究员赵庆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资本项目开放的切入点需要打开一点,但必须要规范。 进行跨境人民币汇款试点,必须审查资金用途,确保资金具有实际被采用的背景。” “一个国家资本项目开放的过程是不可逆转的。 随着我国个体财产比重的增大,个体项目中存在较大的开口子风险。 ”。 赵庆明强调指出。
在我国,目前对公司和机构来说,进行跨境人民币交易的基础是真正的贸易背景,即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 2009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银监会联合制定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正式对外发布。 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的银行和公司可以开展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
标题:“央行否认深圳将推出个体跨境人民币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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