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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家庭征收是方向,很难,所以必须努力。 ”当中国证券报记者问到当前热门的税费改革关联时,财政部财科所长贾康(微博)这样说道。 他说,目前推进税费改革除了下很大决心外,具体的制度设计,特别是分项扣除的实施细则如何明确,是一个更为现实和紧迫的问题。
在北京西三环外财科所办公室,贾康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优化税费制度设计需要强调“综合征、分类扣除、年度结算”的改革方向,优化调节社会成员收入的功能。 因此,更合理的制度设计是合并计算家庭全部收入,考虑人均收入水平的差异,区别对待。
贾康表示,我国人户分离或同一家庭成员异地居住的情况非常普遍,这使得以家庭为单位征收税款较为困难,这首先给税务部门的征管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为了比较有效、可持续地实施按家庭征税,必须为所有纳税人掌握家庭新闻形成可靠的支持条件。 政府要尽量高效、准确地掌握相关情况,做好技术准备。 这包括所有纳税人个人纳税编号制度的建立和比较有效的实施。
但是,要保证原始数据和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必须利用培养社会诚信、大力执行纠错惩戒以及比较有效的“相互审计”等手段。 “必须意识到税改是通向现代国家的必由之路,虽然很难实现目标,但一定要以实现为目标。”说到这里,一直坐在桌前的贾康保持了身体挺直,安静,但语气坚定。
贾康认为,在相关情况完整、公平性得到确保后,未来的征管模式将由纳税人以年度综合收入为基准自行申报。 因此,今后可以考虑以现有12万元年收入以上的自行申报模式为参照雏形,辅之以配套措施整体推进,特别是有切实可行、比较有效的惩戒机制。 “借鉴美国的这一经验,他们每年都会对纳税人进行随机抽查,一旦发现逃税的非法行为,将予以严惩。 20年后,社会将形成规范的纳税文化。 ”。
当然,道德风险一直是自行申报税面临的问题。 针对逃税的担忧,贾康引入了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已经公认的概念,即纳税筹划和税务筹划。 他说,避税、避税、避税是指前面两者都是主体违法的情况:避税不交纳应当故意征收的税款。 虽然逃税是无意识的,但实际上也存在是否应该纳税的问题。 只有偷税漏税,严格来说是合法的偷税漏税,在不违反税收所有法律条文规定的情况下,找到一个合理的组合,使纳税人在某一时期纳税的实际水平越低越好。 这样的计划是在现代法制的框架下,应该承认、宽容、诱惑的行为。 容忍税收筹划的过程,即政府主体和立法主体贯彻税收政策导向,动态优化税收设计的过程。 如果将来审查机制完善,国内也完全可以这样做。
精彩的对话
中国证券报: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税收征管模式,对新闻获取、个人收入量化等许多方面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目前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贾康:应该说个税改革的管理和技术准备不成问题,现在的关键是具体的设计问题,严格来说是具体分项扣除的明确化,这是对未来征税的各种宽免额度的计算。 一是从根本上考虑收入与负担的关系,要以实现技术、管理、制度三个层面的创新互动为目标。
中国证券报:我国提出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税费改革目标已有几年,推进这一改革的最大困难是什么?
贾康:改革需要勇气和决心。 但是,除了决心之外,还有很好的设计。 改革之路必须稳健可行,风险管理可行,这是我们推进税费改革的现实问题,关系到能否说服决策层付诸实施。
中国证券报:你对改革目标的实现有信心吗?
贾康:每个家庭征收的难度确实很大,但这是我们必须做的。 一方面,我们可以借鉴国际上现有的经验,另一方面,我们可以综合考虑家庭收入,实现城乡统筹,根据每个人的收入平均值进行相应的调整。 例如,考虑结婚和孩子的状态,还有各种慈善捐赠的减免。 改革不能带着希望进一步发展,但从现在开始我们可以做各种各样的细节,整体推进。
标题:“财政部专家贾康:按家庭征个税是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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