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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本报报道,腰椎受伤的花在海外旅行,特意预订了大型飞机的机票,但意外登机后,机型发生了变更,还发生了漏水。 他认为中国国际航空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航)诈骗将起诉索赔的两倍机票费和精神损失费。 记者昨天获悉,顺义法院已开庭审理此案。

“国航私自更换机型被指欺诈 旅客要求索赔”

花子声称,她今年1月22日买了两张机票,带着女儿去日本工作和旅行。 他强调在国航代理商购买机票时腰椎受伤,在售票处同意并确认了波音767、777型飞机的电子票。 这两种机型飞行稳定性好,出厂时间短,故障率低。 但是,2月10日,从东京飞往北京时,国航擅自更换为狭窄机型的波音737,没有告知他。 而且这种机型稳定性差,设备差,发生漏水事故,污染了他的衣服,重要文件被淹了。 他知道改成了狭窄的机型,要求退还或签字国航,但对方没有同意。 花先生认为,国航构成诈骗,要求国航加倍赔偿他的机票费7960元,赔偿精神损失费2000元。

“国航私自更换机型被指欺诈 旅客要求索赔”

开庭时,国航辩称,根据相关法规,航班机型变更不涉及赔偿,花先生要求赔偿机票钱两倍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 关于航班机型的问题,国航在其官网上设置了“运输总条件”一栏,“航班时刻表中记载的航班时刻和机型可能在其公布日和实际开始旅行的日期之间发生变动。 我们不保证那个航班的时间和机型。 另外,那个航班时刻和机型也不是我们和你之间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 ”。

“国航私自更换机型被指欺诈 旅客要求索赔”

国航认为,对比机型,履行了相应的告知义务,不存在欺诈行为。 国航对航班机型的变更不承担合同义务和责任。 关于花先生主张的精神损害赔偿,国航也认为没有法律依据,并说相关法规中没有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 国航要求法院驳回花先生的所有诉讼请求。

“国航私自更换机型被指欺诈 旅客要求索赔”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记者裴晓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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