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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福建警方接连破门出售病死猪肉事件。 记者采访得知,直到病死猪“偷渡”离开养殖场,突破监管层流入市场,犯罪互联网已经形成“一条龙”。 但是,监管、打击、惩治犯罪的力量还赶不上实际需要,老百姓餐桌保卫战依然任重而道远。
死于重病的猪肉变成了中国菜
年7月的一天晚上,民警在福州市乌龙江大桥北侧的山腰小楼,当场操纵了刘永和嫌疑人。 眼前的情景令人瞠目结舌—; —; 3台大型冰箱中放着恶臭刺鼻的病死猪肉,室外的卡车和室内的砧板上也放着猪肉,长了蛆。 猪肉总量超过2吨。
刘永和从2009年开始租用这片土地,从附近的养猪场收购病死猪肉,进行屠宰、分割,将这里变成了私宰“黑工作室”。 在另一个逮捕点,嫌疑人凌建君被逮捕了。 现场也有同样的恶臭,黑墙旁边放着制作香肠用的色素罐。
经过调查,刘永和等人收购屠宰病死猪,将病死猪肉卖给凌建君等人。 后者加工成培根、香肠,销售给福州、温州、宁波等地的商人。
根据相关规定,在任一环节发现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生猪,应当在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监督下无害化解决,不能无害化解决的,一律销毁,严格禁止病死猪肉的生产经营,严格禁止流入食用环节。 但这些病死猪肉“逃脱”了几个层面:一是生产环节,对病死猪不按规定无害化解决,卖给私宰点。 二是在加工过程中,病死猪肉未经检验检疫,制作成肉制品。 三、在销售环节,再次“逃离”检疫、工商、质检、卫生、市场管理等层面,销往各地食品市场。
暴利收运制交易形成产业链
刘永和非法收购病死猪的事件,只是病死猪肉犯罪的冰山一角。 年7月以来,福建警方侦破一连串病死猪案,共查获病死猪肉1300余吨、制成品480余吨。
陈金顺是此次逮捕的嫌疑人之一,2005年因销售病死猪肉被判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11个月监禁。 出狱后陈金顺也销售猪肉,从去年11月开始,再次销售病死猪肉。
陈金顺的“上家”是陈开梅、林彬霞夫妇。 他们在仙游县枫亭镇铺头村的废弃屠宰场宰杀了死猪。 这个窝点由陈金顺提供,条件是屠宰的病死猪肉按陈金顺出售。 据陈金顺介绍,从年11月至年7月,他从陈开梅夫妇手中收购的病死猪肉达60吨,并向泉州、石狮、福清等地出售了肉制品作坊。
嫌疑人吴鸿承认,购买的肉基本上是做香肠和香肠的,通常批发到小摊子或直接卖给客户。 “病死的猪肉变成香肠后,很难分辨。 ”
从此,诞生了典型的制造、销售、病死猪肉产业链。 病死猪的贩卖→私宰→加工→贩卖。 各环节有利可图:收购病死猪的价格通常在每斤1元以上或以下。 屠宰后以每斤3元至4元的价格出售。 加工成香肠、培根,每斤售价10元以上。 市场上正规产品的价格基本在20元以上。 陈金顺承认产业链可以运行,源头是病死猪可以从养殖场流失。
执法人员因自然销售病死猪肉而难以定罪
刘永和供认贩卖病死猪肉,但由于证据不足,司法机关对他进行了取保候审。 虽然大肆贩卖病死猪肉,但很难定罪,暴露出执法的不自然。
据了解,目前生产销售病死猪肉的案件大多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展开论述。 除金额特别大的案件外,通常处罚较轻,处几年徒刑和一定数额的罚款。 一个罪犯服完刑重旧业,另一个不法分子“不怕轻刑,不怕轻罚”,屡犯不停,甚至是“边罚犯”。 “要管理病死猪肉的问题,还需要制定规范的文件和司法解释等,使法律更具有操作性。 ”。 四川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施杰说。 据青岛新闻网社电
(北京商报)
标题:“问题猪肉地下产业链调查 病死猪肉成为盘中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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