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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8月30日报道,今天,证监会通报了对光大“乌龙指”的处罚决定。 认定证监会光证券异常交易构成内幕交易、新闻误导、违法证券企业内控管理规定等多种违法违规行为。

证监会表示,对光大证券及相关负责人采取“顶格”行政处罚措施,没收光大证券违法所得8721余万元,并处5倍罚款,罚款总额5.23亿元。 光大证券异常交易事件中对相关负责人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分别给予警告、罚款60万元,终身在证券期货市场禁止处罚。 停止光证券自营业务(固定收益业务除外),中止其新业务的审批,责令光证券整改和相关负责人处分,整改无限期。

“光大证券被处罚款五亿 四位责任人终身禁入”

证监会还表示将组织专业力量研究完整的相关监管规则,在维护市场稳定运行、防范系统性风险、吸取国外经验的基础上,研究符合我国现阶段市场运行优势的监管机制。

证监会建议,投资者因光证券内幕交易形成的损失,可以依法提出民事诉讼索赔。

最近,光大证券被誉为“丑闻”,在“乌龙指”尚未明朗之前,企业固定收益部就在债券交易时重现乌龙,超低价格出售10年期国债。 8月20日,被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停止企业非金融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承销业务资格。

8月22日中午,光大证券宣布,为对“816乌龙指事”负责,总经理徐浩明辞职,董事长袁长清代行职责。

标题:“光大证券被处罚款五亿 四位责任人终身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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