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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一次家人旁听而延期的“526”滨河大道交通事故通报会于今天下午5点45分召开。
深圳警方: 10段视频图像,调查结果清晰
在发布会上,深圳警察局通报了司机、车辆、伤亡和事故调查结果。 据深圳市交通警察局副局长徐炜介绍,迄今为止,深圳市交通警察局已向事故当事人6人、证人11人提问,制作调查记录24人,辨认记录5人,出动警力100多人,查明调查结果。
据介绍,5月25日晚,侯氏和3名女性在福田区的cocopark两个酒吧喝酒到26日凌晨3点左右。 随后,侯某驾驶跑车(载汪某、汪某、孙某三人)经民田路南进入滨海大道后,从东向西向南山方向行驶。 03时08分左右,侯某驾车行驶至滨海大道侨城东路时,以180km/h以上的速度与两辆出租车相撞,其中一辆电动出租车司机和两名乘客当场死亡。
据徐炜介绍,肇事司机侯某出事故后,越过道路中间,隔着绿化带横穿道路,到达滨海大道南侧绿化带的草坪,给朋友吴某打了电话。 26日4时左右,吴某从南山欢乐谷附近的居住地乘坐出租车,将侯某送到大梅沙游艇会,侯某进入8510号房间。
随后,深圳警方也出示了相关证据。
证据一、5月26日凌晨1点在cocopark某酒吧的监控录像中,侯某带着黑墨镜与随行的几名女性进入酒吧。
证据2,凌晨2点50分左右,侯氏和3名女性离开了酒吧。 在视频中看得很清楚。 侯先生穿着人字拖鞋。
证据显示,上午5点12分在大梅沙游艇会外监控录像,侯某坐出租车来到大梅沙游艇会,侯某赤脚走。
证据4、大梅沙游艇会外,在另一段监控录像中发现,侯某和朋友吴某出了出租车后,在门口稍作停留就进入了游艇会。
证据五,上午5点15分在大梅沙游艇会内部的监控录像中,可以看到侯某赤脚通过酒店通道,走向房间。
证据6,跑车上留下的事故司机的人字拖鞋。 肇事司机当天穿着蓝人字,与其他当事人的口供一致。 事故后侯某条路光脚,这双拖鞋留在车里,所以和现实情况一致。
证据7、事故人侯某伤情鉴定、头部轻伤、左锁骨区至右前胸挫伤(符合安全带、把手及气囊爆炸造成的损伤)。 。
证据8、在华侨城医院门口监控录像。 3名在中跑车中受伤的女性被奔驰轿车送往医院。 其中,2名女性自己从车里出来,另1人受伤被2人撞倒。
证据9、被误认为是医生司机的男子在十字路口跌倒并拍摄了录像。 监控显示,26日凌晨3点43分,一名男子在十字路口跌倒,因下巴摔伤被朋友送往医院,与进入医院前3名受伤女性相差20分钟左右,已在3名女性之间就诊,因此被怀疑为“真”事故司机。
证据10、被怀疑发生事故的男性司机当晚上了出租车和医院的保安口供。
媒体:缺少重要证据,仍有很多疑问
与警察局通报的调查结果相比,很多媒体现场认为很明显可以评估事故者的证据,但警察局没有提供。 但是提问时间很短,警察局强制结束了提问环节。 随后,记者围着其中一位负责人,对比了一些疑点,继续提问。
记者:肇事车方向盘上的指纹和侯某相符吗? 为什么不检查指纹?
没有指纹的结果。 啊,指纹太多了。
记者:事故车辆气囊上的血迹与侯某一致吗?
气囊没有流血。 啊,另一个气囊爆炸了。
记者:事故发生时的录像在哪里?
警察局:监控录像没有完全覆盖,只能从远处看。
记者:电动出租车事故发生时的情况是? 会爆炸吗?
警察局:不能评价。
随后,警察局一位负责人转过身,结束了采访。 (记者张娜)
标题:“深圳跑车撞电动出租车案结果公布 证据仍遭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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