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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华每日经济情报记者李凯
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交易所交易基金作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相关事项的通知》,据此调整融资融券的证券范围。 调整后的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将于5月22日起实施。
新规中,符合以下3个条件且上市交易5个交易日的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etf ),可以作为融资融券的证券:日均资产规模在100亿元以上; 基金拥有人数在10000户以上的跟踪指数股票在30股以上,总市值在5000亿元以上。
与去年11月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相比,对可“两融”的etf目标的要求明显提高。 其中,平均资产规模从“过去3个月日均资产规模在20亿元以上”提高到“日均资产规模在100亿元以上”,上市交易时间从“超过3个月”缩短到“5个交易日”。 基金持有户数从4000户以上增加到1万户。 另外,交易所对etf跟踪指数的成分股也做了一些明显的规定和限制。
业内人士对《每日经济信息(微博)》记者表示,新规放宽了etf上市时间的规定,比较明显地照顾到了预定上市的300etf。 另外,对etf日均资产规模、持有人户数、跟踪目标指数等要求更严格,意在使融资融券的etf更具代表性。
按照新标准,一季度末数据预计将有5个etf报名,分别为华夏上证50etf、华安上证180etf、华泰柏瑞上证红利etf、博时上证超大盘etf、工银上证央企50etf。
标题:“交易所提高融资融券ETF门槛 5只ETF或入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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