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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总理近日发布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制定和废除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整税暂行条例》,自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税政司有关人士20日就此解读表示,取消投资税有助于提高市场主体投资的积极性。
投资税效应滞后的意义较小
该负责人指出,目前投资税计划经济色彩浓厚,政策效果往往滞后于经济形势的快速发展,调控力度和时限难以客观准确把握,运用不当反而会对经济的快速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抑制产能过剩和调整投资结构,首先要依赖国家计划、产业政策和技术法规等经济法律手段,辅以必要的行政措施,继续保存投资税的意义不大。
通过取消投资税可以扩大内需
该负责人表示,投资税以在中国境内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内资单位和个体为纳税人,不对外资公司和个体征收,分14个领域实施差别税率。 征收投资税在控制国民经济、抑制投资膨胀等方面发挥着一定的作用。 亚洲金融危机发生后,为了鼓励社会投资,拉动经济增长,减轻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国务院从2000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投资税,并一直延续到现在。
该负责人还强调,近年来,由于“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格征收管理”的税制改革,国家取消了屠宰税、筱席税、城市房地产税等税种。 投资税是目前税制中唯一停止征收的税种,停止征收已有12年。 另外,从国际视野来看,其他国家和地区几乎没有抑制投资的税种。 因此,取消投资税有利于简化和规范税制,使我国税制建设更加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 此外,当前世界经济复苏的曲折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凸显,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取消投资税对增强市场主体投资积极性、建立长期稳定投资的信心、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快速增长具有积极意义。
标题:“投资税明年正式取消 有助于鼓励投资扩大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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