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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据西班牙《欧洲华报》报道,西班牙政府10月31日发布的第7条新法令规定,所有西班牙境内公民和在西班牙生活的移民必须申报在西班牙境外取得的财产。 很明显,西政府推行这项法令的目的是防止西班牙公司和个人将财产转移到海外,堵塞逃税的差距,保证国家税收。 任何名义转移财产盗窃税款未申报的,经查处,政府对当事人予以重罚,罚款额为转移财产的150%。
该法令附则第18款详细规定了要清查的海外资产范围,包括企业的数量和个人在西班牙境外的银行账户,账户的所有者、受益人和聘用者,只要是员工、居住在西班牙,都将接受审查和监控。 也包括在海外持有的股票、债券、股票,有必要向政府申报新法令将实施。 以及在国外的动产和不动产,无论是永久的还是暂时的,只要是从中受益的资产,无论是抵押债权还是在国外购买的高额人身保险,都属于海外资产申报的范围。 当事人在今年11月底进行合法申报的话,只支付10%的税金,所以该法令也是为了协助税务赦免。 西班牙政府与其他14个国家签订了金融新闻交换共享协议,与中国没有类似的协议,但足以给旅西中国人敲响警钟,将西班牙获得的资金转移到国内将越来越困难。
另外,有关现金交易的限制法令于11月20日正式实施,交易额超过2500欧元的不允许用现金支付。 如果是外国游客在西班牙的交易和费用,限制额为15000欧元。 如果不遵守该法令进行高额现金交易,将被罚款,罚款金额为交易额的25%。 对这种非法现金交易的追诉期为五年,交易任何一方在三个月内向税务部门举报,将免除处罚,另一方将受到强制处罚。 西班牙政府打击逃税漏税的力量和决心可见一斑,告诫广大华侨要加强警惕,依法从事商业经营,及时进行财产申报。
标题:“西班牙严查公民国外资产 华人资金转回国难度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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