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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常务会议日前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称《修正案》),编纂了农民集体全部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但编纂细节尚不清楚,在业内引起诸多猜测。
“补偿标准至少提高10倍只是推测,土地征收的基本应该根据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姜明安说,土地征收的标准不应该一刀切,也不应该与土地被征收前的年产值挂钩。 因为即使按土地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0倍进行补偿,也是每平方米1000元。
关于征收标准的编制,社科院科研处处长常青对记者表示,目前土地征收补偿标准非常低,而且现实中大多没有按照这个标准执行,补偿标准已经失去了应有的意义。 “现在的征收标准不是市场价格,而是以法律、文件的形式规定农民的征收标准,这本身就是一个荒唐的事件。 价格问题应该由市场来说,而不是一个人定价。 ”。
任常绿认为,即使今年提高补偿标准,明年的标准也可能会变低。 因为市场价格随着供求关系而变化,制定一个标准要采用好几年。 这本身是违背市场经济规律的,也是治本。 “征地制度中最大的问题是如何让农民享受征地制度中土地增值带来的利益。 这是农民应该享受的。 ”
姜明安对本报记者说,征收是强制买卖,市场经济应该公平交易。 否则,就会出现“集牛补鸡”的不合理现象。 这不仅可以保护农民的利益,维护农民的自主权,还可以防止地方政府挪用土地出让金,如果有竞争,开发商不仅可以从政府购买土地,还可以从农民那里购买土地,地价、房价自然会下降。
姜明安建议建设用地的60%~70%可以在市场上交易,剩下的部分要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所以需要进行强制征收。 但是,在价格上应该重视向农民的倾斜,作为剥夺农民自由选择权的代价,必须遵循比土地市场价格更高的补偿标准。
任常青也向记者表示,制定适用于全国的征地标准并不容易。 所以无论是10倍还是30倍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征地制度的调整。 如果征地的根本制度没有改变,农民在征地过程中仍然会遇到很多问题。 他认为,如果政府不退出土地市场,征地矛盾就无法调整。
姜明安也表示,地方政府最应该做的就是搞好土地规划,规划基本农田、建设用地,管理土地交易市场。 农民应该参与市场交易,成立农业协会抱团取暖,聘请代理人,代替农民发声。
关于土地城市化与农民城市化出现的脱节,姜明安认为,建设用地征收补偿不直接给农民现金,而是出资土地使农民城市化,获得土地红利。
标题:“专家:征地补偿应与土地市场价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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