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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以提高房价为目的制造房源紧张感,房地产公司经常将尚未出售的房源标记为“已出售”。 据国家发改委昨天通报,近日,全国8家房地产公司因违反明码标价等规定猫腻,被各地价格主管部门罚款,共计罚款1000万元以上。 其中包括两家北京公司分别是北京慧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企业和北京青岛新闻网联伟业房地产有限企业
■通报
8家房企违反明码标价规定
国家发改委表示,年5月,它颁布实施《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在年、年两次组织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依法对典型案例实施行政处罚,在商品房销售中实行价格
今年2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强调“继续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的规定,严格按照申报价格对外销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监管,特通报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近期调查的8起典型事件。
在这8个典型事件中,有2家北京房地产公司被曝光,他们均因“将未售房源标记为已售状态”而受到处罚。 其他几家公司大多没有按规定在销售房源上标价。
■处罚
违规公司被罚款1000万人以上
国家发改委表示,这些房地产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侵害了客户的合法权益。 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已经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共对8家房地产公司处以1000万元以上罚款。
国家发改委表示,公开通报这些典型事件的目的是提醒所有房地产公司依法诚信经营,积极督促被调查的房地产公司整改,切实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 对于不致力于纠正的房地产公司,将通过信息媒体公开。
■导入
明码标价不得改为“口头告知”
国家发改委强调,房地产公司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要求,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放置价签、价目表或价格手册,不一次性重复公开所有可售房源, 确定显示所有可售房源的价格和相关情况,不得明码标价为“口头告知”,不得采用延长开盘时间、控制房源等手段,故意出售房源。 不得显示虚假新闻,不得用欺骗、模糊的语言误导顾客,不得侵犯顾客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
国家发改委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切实执行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的要求,以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为常态监管,发现并一起查处违反房地产公司规定的行为,一起,决不放松。 必须畅通12358价格的报警电话,迅速调查报警事件,维护顾客的合法权益。
■案件通报
地区住宅企业名称的违规情况
山西省
在富基房地销售的“富基翡翠郡”项目未经生产开发预售许可证即售,所售限制性企业146套住宅均未明码标价。
山西省
大和昌业销售的“大和昌业”项目未经商贸有限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立销售,但企业销售的162套住宅均未挂牌。
辽宁省
沈阳中冶开发的“溪湖芳庭”项目分年5溪湖置业月、6月和8月3次办理预售许可证,有限企业共1421套商品房,截至验收已公开房源,不标价销售。
黑龙江省
绿环房地产开发有其销售的“荷兰城”项目,批准预售
企业1010套房的来源未注明定价,对外销售。
河南省
是委托河南恒辉房地产顾问有限企业上林置业销售的“正商城与园”项目,其中604套企业房源在规定时间内一次也不重复开盘对外销售。
河南省
煤化建业在委托深圳市同致行房地产顾问有限公房地产开司郑州分企业销售的“建业贰号城邦”有投资项目,192套房来源在规定时间内未注明企业标价限制对外销售。
北京
慧友房地产开发了其销售的“滨河丽舍”项目,将26套未限售责任房源标记为已售状态。 企业
北京
青岛新闻网联伟业房地产销售的“运河湾”项目,将24套未售房
有限企业来源被标记为已销售。
京华时报记者周宇
标题:“8家房企玩价钱猫腻被罚成千上万 北京两家上黑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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