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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5月21日凌晨,美国参议院一个组委会周一晚间报告称,苹果公司通过设立特定的企业结构,试图在所有国家对大部分海外收入或完全规避企业税。
调查报告显示,这一罕见的结果因苹果企业的主要外国企业多次不是所在国的国内企业而成为可能。 该调查报告是周二苹果公司首席执行官蒂姆·库克( tim cook )出席证言听证会的讨论文案。
参议院常设调查委员会的这份报告是在对苹果公司的税务实务进行长时间调查后完成的,由密歇根州民主党参议员卡尔·列宾和亚利桑那州共和党议员约翰·麦凯恩( john mccain )主持。
参议院助理表示,上市以来,苹果公司利用爱尔兰和美国税法的技术漏洞规避了数百亿美元的税收措施。 但是,该消息来源称,调查人员没有发现任何证据表明苹果公司实际上违反了任何法律条款。
苹果公司周一表示,公司将承担“超大规模”的税收,仅每年就达60亿美元—; —; 年企业的美国联邦现金实效税率为30.5%。 苹果公司还呼吁国会修改税务系统,认为将对将海外收入带回美国的企业予以惩罚。 根据这场听证会的证词,“苹果企业欢迎美国企业税体系的客观判断。 这个系统与数字时代和迅速发展的全球经济不一致”。
苹果公司以爱尔兰为总部在欧洲、中东、印度、非洲、亚洲和太平洋地区的业务,在该国通过协商获得了2%的企业税率,近年来享受了更低的税率优惠。 爱尔兰的法定企业税税率为12%,远远低于美国企业税税率的35%。
但爱尔兰税法只将当地管理和控制的企业认定为国内企业。 国税局将在美国本土注册建立的企业认定为美国企业。 报告指出,苹果企业通过此举,两国可以为大部分海外收入支付更低的税率。
报告显示,苹果公司出售国际母公司,苹果运营国际,在过去五年中,任何国家都没有申报过企业税。 苹果公司也承认,该业务部门直接向企业加利福利亚州总部报告员工,从2009年开始到全年从包括苹果销售国际在内的下属子公司获得了296亿美元的收入。
苹果公司告诉调查委员会,苹果不认为国际上在任何国家适当的当地法规的要求下运营着合格的应纳税的国内公司。
报告显示,2009年,爱尔兰苹果业务部门向海外分销商提供iphone、ipad、macbook和其他产品的苹果销售国际利润为220亿美元,但只有1000万美元的税前利润,实际税率为0.05%
苹果销售国际通过与苹果企业总部的价格共享协议获得了苹果企业产品的海外销售权,苹果企业在加州总部管理知识产权,而苹果销售国际为在海外销售苹果产品支付权利金。
报告称,第三大苹果子公司正在设法确保即使苹果在欧洲运营,其收入在任何国家都不需要交税。 (孔军)
标题:“美国会参议院调查称苹果企业为国外收入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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