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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之声《信息纵横》报道,吉林烟草工业企业书记、经理等5位高管住房公积金账户每月缴存超过1.4万,最高者竟然达到18018元。 截至今年5月,吉林烟草工业企业仍按照上述标准向高管缴纳公积金。
延边州的年社会平均工资为3073元。 也就是说,吉林烟草工业企业的高管,不计算工资,只有公积金收入之一,是当地员工平均收入的至少4倍。
根据延边州年新的公积金管理办法,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不得超过20%。 吉林烟草工业企业高管每月缴纳18018元公积金,几乎是最高上限的3倍。
当地公积金中心证实了这一点,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延吉管理部副主任申今兰向记者证实,由于烟草工业企业工资普遍较高,该企业确实存在公积金高的问题。
另一位关姓副处长承认,由于对公积金管理部门有考核公积金归集总额和增加等要求,作为监管方的公积金管理部门疏于监管,未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企业财务部等多部门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不否认存在高额公积金问题,但不愿正面应对。 (中国广播网)
标题:“吉林烟草企业高管月缴公积金1.4万 高上限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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