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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报纸上刊登了重庆5家p2p ( P2P to Peer )贷款服务平台(以下称为“P2P平台”)被处罚的新闻。 其中,1家p2p企业已被注销,另外4家被要求清偿现有债权债务,共计4.86亿元。
过了一会儿,p2p领域的整肃风暴即将来临的谣言传开了。
对此,一位亲近重庆监管部门的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重庆金融阀门公安局、重庆公安局、央行重庆营业管理部等部门联合进行的整改只是“地方”行为。
此外,该人士表示,此次整改首要目的是比较此前调查过程中发现的p2p平台业务,如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发放单用途预付卡。 不是典型的以资金供求中介为主的p2p平台业务。
《第一财经日报》拿到的文件显示,年4月,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对重庆开展p2p网络贷款业务的5家中介机构的现场调查显示,目前p2p网络贷款平台的经营模式已经完全通过网络开展业务,
“一方面迅速发展营销队伍,为出资者提供‘理财’服务,另一方面建立信用者队伍,审查借款人的情况,其业务从单纯的配对异化为‘吸收存款、发放贷款’。 ”。 这个文件名。
上述文件列举了存在的四大问题,建议与监管部门确定监管范围,尽快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尽快出台预付卡清理政策。
问题: p2p网络贷款平台涉嫌吸收公众存款
调查显示,在重庆注册的2家外国企业将债权包装成理财产品,通过互联网和实体店销售给社会,年化收益率在12%~20%之间,社会公共资金直接进入企业账户或法定代表人个体账户,账户月资金最多1000万元以上。 3家重庆本地企业账户也可能接受个人汇款,目前可以查明的汇款者有1374人,年账户资金交易量超过4亿元。 p2p网络贷款平台逐渐发展成为从单纯的“资金供求中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机构。
问题2 :商家发行预付卡约定回购利益进行资金筹集
据调查,个别p2p网络贷款平台代理商向社会公众销售预付卡,该预付卡可在公司集团经营的中国死海、北京水立方戏水乐园、丰台水立方、重庆龙门阵旅游度假区使用。 预付卡面值5000元,打8折出售,未到期部分可按年收益率12%进行回购。 商家通过中介机构向社会公众销售预付卡实际上已成为其新的集资手段。 此外,该预付卡不在《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和《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的规范范围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监察部等部门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意见的通知》中,发卡机构应当提供激活、换卡等辅助服务,但对能否约定回购收益没有确定规定。
问题三:中介机构担保能力低,存在资本金提取现象
目前,p2p网络贷款业务一般是利用借款人将资产抵押给中介机构,中介机构向社会公众保证债务的模式。 中介机构发行的产品部分起点金额达到100万元。 据5家中介机构调查,其注册资本从300万元到1000万元不等,但年交易量均在8000万元以上,最高达5亿元。 中介机构注册资本低,担保能力有限,从工商年检资产负债表看,有两个中介机构存在资本金提取情况。
问题4:p2p互联网融资平台日常监管不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共存款,可以及时清算所吸收的资金,可以免除刑事处罚。 可见,对p2p互联网融资平台的监管仅限于事后案件监管。 其批准设立、业务经营范围许可、资金风险管理尚未确定,日常监管方面空小白。
针对此次重庆整治p2p平台,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p2p平台均认为,比较p2p领域的“异化”行为,不会影响正常的p2p业务。 另外,从长远来看,规范p2p平台的经营,有利于整个领域的快速发展。
标题:“重庆整顿P2P平台 对比涉嫌吸收公众存款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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