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727字,读完约4分钟
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已于年6月1日起实施。 与原规范相比,大大提高了零售药店的门槛,如要求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要求配备监控温度的设备、专用冷藏设备等营业设备。 并且,新版规范确定要求药店确定在销售接近有效期限的药品时告知客户。
5月29日中午,在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西里的寿春堂药店,《法制日报》记者看到收银台旁边显眼的位置悬挂着“药品经营许可证”和两个执业药师注册证。 店内挂着温湿度计,温度明显低于店外,店门口醒目地张贴着“为了确保药品的质量,本店的室内温度很低”的告示。
零售药店不是杂货店
“没有执业药师的药店和杂货店没有区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司司长李国庆说。
根据新版规范,零售药企法定代表人或者公司负责人必须具备执业药师资格,公司应当按照规定配备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查,指导合理用药。 这意味着药店至少需要两个执业药师。
新版规范要求,处方经执业药师审查后方可配制。 处方上记载的药品不得随意变更或代用。 对禁忌或超剂量处方,必须拒绝配制。 但处方医生修改或重新签名确认后,可以调剂。 处方审查、配制、核对人员应当在处方上签名或者盖章。
《法制日报》记者访问了报社附近的两家零售药店。 一个是上述寿春堂药店,另一个是位于花家南面的北京同仁堂润丰药店,看到墙上挂着两个执业药师证照片,但后来现场看不到执业药师,值班经理解释说临时走人。
其实,我觉得如果去药店买药,管家药剂师帮忙的话,大家的心情会更平静。 今年4月,北京小伙徐去海南三亚旅游结婚,其间嗓子痛进了当地药店。 店员不来也不卖药,而是建议你看看徐先生的声音再买药。 徐先生说这让他感觉很好,“药店应该有点专业水平”。
同仁堂润丰药店、值班经理吴美兰告诉记者,她知道新版规范已经按照总企业要求执行,有些员工还在做。 记者问总企业提出了什么要求,他回答说:“如果你要采访的话,我必须向总企业报批。” 于是,记者按要求出示记者证,留下了联系电话,但在截止日期之前没有同仁堂的回复。
业内人士认为,零售药店贯彻新版规范的最大挑战是通过执业药师这个关口。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以下数据,反复被引用:目前全国取得资质的执业药师20多万人,其中注册的有8万人左右,全国零售药店40多万人,执业药师缺口巨大。
山东省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吴琼说:“在整个药品零售领域,如果说以前的竞争是资金的竞争,今后将是专家的竞争。 没有质量管理概念的单体药店,注定要被淘汰。 将来,越来越多的专家会自己开药店,有利于药品的质量安全。 ”。
提高药品的感受价值
对于过期的食品,超市会打折解决。 那么,关于最近的药品,药店该怎么办?
新版规范规定,销售接近有效期的药品必须告知客户比较有效期。
那么,最近的药品是什么? 最近有效期的药品是指比较有效期≥5年的药品,其比较有效期≤1年半的药品。 或者药品比较有效期≥2年,距离失效期只有1年的药品。 在药品批发公司的仓库中,药品通常在离开规定的比较有效期6个月的时候是近期药品。
不少人有过购买接近过期药物的经历。 有人说在家附近买的眼药水是快过期的药,心里有疙瘩。 这有用药的危险性吗?
文案认为,对药品来说,药品的有效性是其采用价值,药品的安全性是其感知价值。 对客户来说,药品是特殊商品,其最大的优点是过期不能采用,当然我们希望购买的药品是最新的发货品。 事实上,很多药店都有接近过期的药品,大部分药店的方法主要是以推送的方式卖给顾客。 法律上,药品没有超过比较有效期,也没有其他异常,药店当然可以继续销售。 药店还可以销售接近过期的药品,以减少药品过期造成的损失。 但是,在公众对药品安全性、比较有效性要求越来越高的今天,药店为什么不能保证药品的采用价值,提高药品的敏感性价值呢?
从年6月1日开始,药店要销售接近有效期的药品,必须让顾客知道比较有效期,可以说是多赢。 客户自主决定是否购买过期药品,表明需要尊重客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诚信待客,提高药店质量管理,及时盘点整理过期药品。
北京同仁堂润丰药店值班经理吴美兰告诉记者。 “对比有效期后3个月的药品,我们店按要求全部下架,店里没有有效期接近的药品。 ”。
标题:“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 近效期药须告知”
地址:http://www.ygfootball.com/ynjj/123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