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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年底,129个县(市、区)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
昨天上午,全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运行和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揭牌仪式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 这标志着全省16个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建成并投入运行,这也是去年上半年我省县级以上政务服务中心全面建成并深化运行以来,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取得的又一重要成果。
去年以来,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细化措施,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 省级有关部门切实加强领导和监督检查,经过全省上年度的共同努力,按时完成全省16个州市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任务,建立管理机构,进一步理顺和规范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确保投入运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省委常委、副省长李江出席仪式并讲话,省委常委、昆明市委书记张田欣出席仪式。 省政府秘书长丁绍祥主持仪式。
李江在讲话中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切实发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功能作用。 发挥好功能,是建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目的,也是省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成功经验。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过一年多的运行实践,开辟了“必须进入”的道路,下设工程建设招标、土地与矿业权交易、公司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公立医院药品与医疗用品采购、司法机关无货拍卖等所有公共资源交易项目 各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也和省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样,按照《政府领导、统一入场、集中交易、领域监管、行政监察》的要求,不断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交易规则,规范运行机制,扩展交易类别,开展所有公共资源交易项目100个 二要切实加强监管。 各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要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加强日常管理,确保中心的规范、有效运行。 各级政府监察审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完全利用电子监察等比较有效的手段,实现对公共资源交易各方面、全过程的监督。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加强对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业务指导,支持业务水平的提高。 要加快三县(市、区)、乡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建设。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明确的目标任务,加快县(市、区)、乡镇(街道)二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步伐,确保年底前129个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全部建设运行。 并确保所有乡镇(街道)到年底建成为民服务中心,依托民服务中心,建成实用高效的乡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州(市)、县(市、区)、乡
记者张雪飞黄94;春(云南日报)
标题:“云南16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建成并投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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