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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电子商务部门相关负责人6月5日表示,“在网店征收5%税收”的消息不真实。 他明确表示,目前只是调查阶段,没有“具体措施”。 ( 6月6日中国经济网)
商务部电子商务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网店征收5%税收”的消息不真实。 但是,他透露了“目前正在调查中”的消息。 这证明了对电商征税已进入政府相关部门的议事日程和视野。 笔者认为,对电子商务征税的弊大于利。
我国电子商务虽然已经在世界上占有一席之地,但仍处于初期新生的快速发展阶段。 从电子商务销售的主体来看,相当一部分电子商务是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者。 征税会给小型微型公司带来毁灭性的打击。 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者是市场经济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最吸纳雇佣劳动力,为税收做出贡献。 但是,在中国长期处于弱势,在信用等各种资源配置中成为被忽视的“局外人”,生存空之间和环境长期处于恶劣状态。
近年来,扶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快速发展是国家的重中之重,已经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税收应遵循这一宏观政策的方向和意图。
目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在这种情况下,新税种的征收必须慎重。 更何况对促销费、就业促进起很大作用的电子商务公司呢? 为了应对目前的经济低迷,加快启动国内费用。 国内的长期不振,不仅受人们的收入、社会保障等因素制约,更重要的是物价高,人们不能花钱。 电子商务平台上的廉价商品很受顾客欢迎,电子商务平台这种资费模式已经成为顾客的生活习惯。 电商的销售费用急剧增加,是因为克服了物价高的弊端,迎合了顾客的喜好,大大促进了国内的消费。
我国的商品普遍价格较高,网购商品、网上公司的商品价格有点低,只是回到了正常的价格,最节约的是门租金等。 现阶段对实体店征税本身过高,应降低实体店税负,不应该提高电商税负。
如果贸然向电商征税,电商公司必然会转嫁给客户,抑制人民费用,影响就业,也违背了中国宏观调控政策的方向和方向。 (余丰慧)
标题:“商务部:“网店开征5%的税收”的消息并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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