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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支付日益渗透到人们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也产生了各种交易平台,有的满足了各种费用的诉求,有的无法轻易走出家门,实现了拜访万家的梦想,但是这些网络交易 在这里建设银行云南省分行,与你分享安全支付的相关知识,信用卡网络套现是违法行为,不能因为眼前的小利益而影响今后的信用。 不能补偿损失。

“建行云南省分行提示 信用卡互联网套现属于违法行为”

1、信用卡本质上是小额信用贷款,但信用卡套现的本质是商户和持卡人共谋,恶意利用名义从银行借贷一定额度的贷款,这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虚构事实的贷款诈骗嫌疑。

2、信用卡网络结算与利用pos终端机进行信用卡结算一样,是违法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应当采用pos机等做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直接向信用卡持卡人支付现金,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上述方法恶意透支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196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建行云南省分行提示 信用卡互联网套现属于违法行为”

3、部分持卡人在办理信用卡网络套现后,可以确保及时、全额还款,但利用这些套现进行资金周转的行为也容易被银行监控,采用减值或停牌解决,对个人信用记录造成不良影响。

4、信用卡网络套现容易使持卡人陷入“刷卡”、“以债抵债”的恶性循环,使债务压力远远大于偿债能力,最终陷入经济困境,掩盖陷阱。

5、信用卡的卡规格仅限于个人日常生活费,请远离信用卡网络套现,爱惜个人信用记录。 (通讯员:赵晓玉)

标题:“建行云南省分行提示 信用卡互联网套现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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