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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30日报道,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表示,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标签监管,方便客户区分保健食品和一般食品、药品,吸引客户合理费用、理解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登记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研究并发布了《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保健食品标签管理相关规定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相关部门和个人可以在2019年2月28日前,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反馈模板附后(附件二)。
来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路北露园1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 100037 )
电子邮件地址: samrduan@163。
相关链接: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公开征求《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保健食品标签管理相关规定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责任编辑:韩肖)
标题:“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征求保健食品标签管理关联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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