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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经过记者胡健从北京出来

作为财政行业的核心法律,“预算法”的修改正式开始。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昨天( 11月16日)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大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修正案(草案)》。 根据程序,该草案最终将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拆方表示,预计将讨论12月份的人大常委会或该草案。

预计将与“预算外资金”告别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工委委员长此前向媒体表示,将修改《预算法》,处理预算管理统一完善、预算执行严格规范性、预算监督认真有效性三个问题。 从昨天的文案来看,这个问题有望得到处理。 这次修订的基本之一是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完整性和透明度。 各级政府的所有收入和支出都必须纳入预算。 会议指出,除涉及国家秘密的文案外,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预算、决算还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

“预算法修正案拟完整转移支付 或规范预算外资金”

1994年3月通过的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条例中,只对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定义了范围。 但在实践中,除了预算收入外,监管以外的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自给自足的“预算外”资金也相当规模。

根据《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预算外资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未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征收、提取、募集、安排招聘,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名目繁多的预算外收支难以将财政监督落到现实中。

“预算法修正案拟完整转移支付 或规范预算外资金”

中国社科院财政贸易经济研究所《/年度中国财政政策报告》还指出,从监管层面看,预算外收支分为三个方面:一是纳入了部门预算,但未纳入人大监管收支。 二是不反映在人大预算案中,也不列入财政部门监管的资金;三是政府变相支出手段——广义的政府预算外收支行为。

“预算法修正案拟完整转移支付 或规范预算外资金”

财政部副所长苏明告诉《每日经济信息(微博)》记者,以前不能将政府收入和财政收入混为一谈,但此次《预算法》的修改大致规定了各级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这是政府收入和财政收入之一 他说,据此,以往的预算外收入也被纳入公开范畴,有利于财政透明度和公共监督。

“预算法修正案拟完整转移支付 或规范预算外资金”

财权符合难题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修正案(草案)》的编纂大致包括:健全财政管理体制,各级政府之间建立财力保障和支出责任一致的财政管理体制。 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强规范、公平、公开的政府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

这些基本上都涉及到如何使地方政府的财政权与事权相匹配的问题,也是财税行业急需应对的课题。 1994年实施的分税制重新规范了中央财政与省级财政的关系,是新中国以来财政体制的最大变局。

现行《预算法》规定,国家实施一级政府一级预算,设立中央、省、市、县、乡等五级预算。 1994年以后,各地形成的省以下财政体制均出现财力集中在省、市(地级市)两级的趋势。

2008年审计署审计报告显示,2007年,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县级政府自主控制的财力仅占其可用财力的19.3%。 从支出方面看,县级财政支出占这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支出总额的54.8%,但承担着73%的财政供养人口和80%以上的义务教育学生、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支出。 相当一部分支出由上级转移支付维持和支撑。

“预算法修正案拟完整转移支付 或规范预算外资金”

现在很多事务的决定权在中央,执行权在地方,所以处理地方财权和事权不一致的问题还是需要“输血”到地方。 苏明指出,转移支付比例调整和税收分调整是处理这一问题的两大途径。

但是,他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明确地方事权,只有明确这一点,才能赋予相应的财权,决定如何从中央转移支付的思路,但这个问题目前不太容易处理,一步到位

标题:“预算法修正案拟完整转移支付 或规范预算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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