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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上午,记者从深圳市国税局召开的“关于调整增值税征收点的实务会议”中获悉:“关于撰修”。
据深圳市国税局副局长唐晓明介绍,该局正常管理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以下简称个体户)共计11.76万户,个人经济增值税收入共计8.33亿元。 增值税起征点上调后,全市个体经济税收每年减收2.5亿元,每户每年利润2778元。 (羊城晚报蒋佳元林翰祎; 陈俊峰)
标题:“深圳上调增值税起征点 个人户每年少交税2.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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