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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12月7日在国务院信息办公室今天发表的《中国对外贸易》白皮书中表示,到年底,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一切承诺已经全部履行完毕。 中国认真履行承诺的实际行动得到世界贸易组织许多成员的肯定。 2006年、2008年和年,中国政府接受了世界贸易组织的三次贸易政策审议。 世界贸易组织提倡的非歧视、透明、公平竞争等基本纳入了中国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 市场意识、开放意识、公平竞争意识、法治精神和知识产权观念等在中国进一步深入人心,推动了中国经济的进一步开放和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
白皮书指出,入世十年来,中国根据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扩大了在工业、农业、服务业等行业的对外开放,加快了贸易自由化和贸易投资便利化。 在履行承诺的过程中,中国将深化外贸体制改革,完善外贸法律法规体系,减少贸易壁垒和行政干预,理顺政府在外贸管理中的职责,促进政府行为更加公开、公正和透明,将开放型经济推进到新的快速发展阶段。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集中整理了2300多部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其中不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约定的,分别废止或修订。 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减少和规范了行政许可程序,建立了贸易促进、贸易救济的法律体系。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贸易知识产权协定》,中国编纂了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基本上系统完善,形成了符合中国国情、与国际惯例接轨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
白皮书强调,入世十年,中国将进一步降低关税,削减非关税措施。 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过渡期,中国进口商品的关税总水平从2001年的15.3%逐步下降到2005年的9.9%。 到2005年1月,中国削减关税的承诺大部分已经落实。 根据承诺,中国自2005年1月起取消了对424个税号产品的全部进口配额、进口许可证和特定招标等非关税措施,只保存了根据国际公约及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为保证生命安全、保护环境而实施进口管制产品的许可证管理。 年,中国关税总水平已降至9.8%,其中农产品平均税率降至15.2%,工业产品平均税率降至8.9%。 关税管制率从2005年开始维持100%。
全面开放外贸经营权。 根据2004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从2004年7月开始,中国政府对公司的对外贸易经营权由审批制改为备案登记制,所有对外贸易经营者均可依法从事对外贸易。 取消外贸经营权审查促进了国有公司、外商投资公司和民营公司多元化外贸经营结构的形成。 国有公司和外商投资公司进出口持续增长的情况下,且民营公司对外贸易发展迅速,进出口市场份额持续扩大,成为对外贸易的重要经营主体。 年,国有公司、外商投资公司和民营公司进出口分别占中国进出口总额的20.9%、53.8%、25.3%。
进一步扩大服务市场开放。 中国认真履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为海外运营商提供了包括金融、电信、建筑、流通、物流、旅游、教育等在内的广泛市场准入机会。 在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分类的160个部门中,中国开放了100个部门,开放范围接近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 年,中国服务业新增外商投资公司13905家,实际利用外资487亿美元,全国非金融业新增外商投资公司,实际利用外资比例分别为50.7%和46.1%。
创造更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中国通过建立和完善公平贸易法律制度和执法、监督机制,遏制和打击外贸经营中的侵权、倾销、走私、市场秩序混乱等不公平贸易行为,努力为国内外公司提供宽松、公平、稳定的市场环境。 中国政府根据国内法律和国际贸易规则,加强预警监测,并利用贸易救济和反垄断调查等措施,纠正贸易伙伴不公平的贸易行为,维护国内产业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过程中,中国与国际社会一道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严格遵守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规定,在实施经济刺激计划时平等对待国内外产品,促进了国内外企业的公平竞争。
标题:“外贸白皮书:截至2010年中国入世承诺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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