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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去年5月至今年3月,查获假冒商品房买卖合同、结婚证、居民身份证、公司职工说明等虚假资料,以异地购房、装修住房等为目的征收住房公积金等82件,收缴金额达到423万元。 ”。 这是记者今天从海南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局采访时得知的。
去年8月,海南省直积公积金局受理公积金提取申请材料时,发现3名企业职工在广州以“异地购房”为由提取其名下的公积金。 其中两名员工购买的商品房在同一个小区,配偶的员工也在广州市。 受理人仔细审查了提交的结婚证,发现照片是利用身份证照片在电脑上合成的。 这是因为我怀疑结婚证等提取材料的真实性。 此后,陆续受理20多件异地购房申请,提取公积金资料,情况相同。 该局立即停止了这些业务,并立即着手调查。
该局经拆解整理后发现,侵占公积金的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职工自行租房、装修住房发票等材料。 二是向员工提供伪造的异地商品房买卖合同等资料,帮助员工违法提取本人公积金,按提取金额的10%~15%收取代理费。
标题:“海南11个月查处82起非法套取公积金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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