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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金融机构外汇检查情况通报会,20家中资银行、9家外资银行、3家保险企业、2家财务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2009年,外汇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抓紧金融机构这一跨境资金流动要点渠道,开展比较外汇业务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各类外汇违法行为,防范异常外汇资金流动风险。 从检查情况看,金融机构外汇业务合规经营情况总体有所改善,但部分金融机构重视业务拓展和轻合规经营,存在一些违规问题。
会议通报了金融机构外汇业务违规情况,第一:部分银行办理代理客户业务时未尽到真实性审查职责。 存在违规办理资本金结算和个人结算业务,违反外汇账户和对外担保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办理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资金收付等问题。 有些银行在办理自身外汇业务时,违反外债、结算综合头寸、外汇业务市场准入和备案、黄金拆解等外汇管理规定。 一些非银行金融机构违反了外债、结算、对外担保、外汇账户、外汇业务市场准入等外汇管理规定。 另外,部分银行还存在外汇贷款运行高于高位、表外业务创新规避监管、境内外业务联动套期保值等情况。
会议上,各金融机构增强大局意识和宏观意识,自觉稳健经营、科学快速发展的理念,正确解决自身利益与国家利益、短期利益与长时间利益、业务快速发展与合规经营、内部管理与外部监管的关系,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严格执行各项外汇管理政策
会议指出,年,外汇局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定部署,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维护风险基础,进一步扩大金融机构检查范围,提高检查频率,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新闻披露力度,防范异常外汇资金流动风险,打击国家经济 (完)
标题:“国家外管局通报金融机构外汇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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