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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昨天转发的《关于加强战术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工作的几点意见》,中国将开展知识产权投资办法。 完善的知识产权投融资政策,支持知识产权质押、出资入股、融资担保。 探索与知识产权相关的股权债权融资方法,支持社会资本通过市场化方法设立以知识产权投资基金、集合信托基金、融资担保基金等为基础的投融资平台和工具。
《意见》指出,做好战术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工作,关系到战术新兴产业的成效和战术新兴产业未来的快速发展。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就业力度,切实做好战术性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工作,促进战术性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
按照计划目标,到2009年,战术性新兴产业行业的发明专利拥有量和专利国际申请量分别比2009年增加了两倍。 并积累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能有力增强产业竞争力的核心技术专利,使部分产业形成局部特征。 创造国际知名商标、软件和版权。
《意见》指出,要完善知识产权申请和审查制度,建立和完善专利审查绿色通道、商标审查绿色通道、软件著作权快速注册通道。 优化专利评审方法,加强关键技术专利评审质量管理,支持战术性新兴产业创新成果,及时获得稳定性知识产权。
为了促进知识产权市场的应用,除了扩大投融资办法外,《意见》还表示,要发挥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的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出资,促进知识产权转化,开展知识产权流动储备,转移转换风险补偿等活动。 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拍卖和相关制度。 加快完善的知识产权入股、股权和分红权等形式的激励机制和理财制度。
在保护政策方面,《意见》要求加强知识产权政策与相关财税政策的联系。 完善知识产权资助和费用减免政策,加大对战术性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 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支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建立多渠道资金保障机制。 着力保障地方资金,确保各项事业顺利开展。
标题:“我国将拓展知识产权投融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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