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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4月,社会支出品零售总额1560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4.1% (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7%,以下除特殊证明外名义增长)。 。 其中,限额以上的公司(单位)费品零售额为7483亿元,增长14.6%。 1~4月,社会支出品零售总额为6492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4.7% (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10.9% )。 从环比来看,4月份社会支出品零售总额增长1.13%。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划分,4月,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355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4%。 乡村支出品零售额2049亿元,增长14.5%。
从费用形态上看,4月,餐饮收入168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 商品零售13914亿元,增长14.2%。 商品零售方面,限额以上的公司(单位)商品零售额为6928亿元,增长14.8%。
注: 1、本表速度均为未扣除价格名义增速。
2、由于本表的部分数据四舍五入,合计和分项合计可能有所不同。
附注:
一、指标的含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公司(单位)通过交易销售给个人、社会群体的非生产、非经营用实物商品金额,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收入金额。
2、调查对象
提供商品零售活动和餐饮服务的法人公司、产业活动单位、个人家庭。 其中,限额以上的公司(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的批发公司(单位)、500万元以上的零售业公司(单位)、200万元以上的住宿餐饮业公司(单位)。
三、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的公司(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的公司(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4、环比数据修订
根据季节调整模型自动修正的结果,修改年3月以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环比增速。 修订结果和年4月的环比数据如下
标题:“今年4月社会花费品零售额15603亿 名义增长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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