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11字,读完约1分钟

昨天,针对媒体报道的广东“按家庭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传言,广东地税局有关人士向南方日报记者透露,广东还没有做好准备。 记者了解到,以家庭为单位征收税款已经成为我国税收改革中比较确定的方向,但根据必要条件如何统计异地同一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至今没有突破,广东短期内不会以家庭为单位征收税款。

“广东地税局:短期内仍不会以家庭为单位征个税”

最近,有媒体报道称,目前国家有关部门已于2009年启动全国地方税务系统个人新闻网业务,为“按家庭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做技术准备。 专家表示,将在稍有基础新闻聚集的地方,如北京、上海、深圳、广东、苏州等地开展试点综合税制。

“广东地税局:短期内仍不会以家庭为单位征个税”

2009年和2009年广东“两会”期间,有代表建议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应从个人申报转为以家庭申报为主。 代表表示,目前实行的“一律交纳”税收征管模式有两个缺点:收入越单一的人越纳税。 二是同样收入的纳税人,其负担不同,如赡养人口数、有劳动能力的人口就业等情况不同,但费用扣除额相同。 在这种情况下,通过税收调节社会分配,缩小贫富差距,体现社会公平的作用是十分困难的。

“广东地税局:短期内仍不会以家庭为单位征个税”

他们表示,随着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一个家庭赡养四位老人的情况更多,如果税收征收完全不考虑家庭因素,就不容易体现公平。

(记者黄颖川实习生周强)

标题:“广东地税局:短期内仍不会以家庭为单位征个税”

地址:http://www.ygfootball.com/ynjj/181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