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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5月19日电(记者陆介楠、郭舒然)铁道部近日发布《关于鼓励和招商引资铁路的实施意见》,确定鼓励和吸引民间资本依法进入铁路行业。 设置投资准入门槛,创造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 市场准入标准和优惠扶持政策应当公开透明,对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不对民间资本单独设置附加条件。
《意见》深入推进铁路投资体制改革,探索建立铁路产业投资基金,积极支持铁路公司股票上市,创新铁路债券发行方式,引导保险基金扩大投资铁路范围和力量,利用多种融资工具,为私募股权投资铁路提供投融资平台,私募股权投资建设铁路
在投资方向上,《意见》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参与铁路干线、客运专线、城际铁路、煤炭运输线和地方铁路、铁路支线、专用铁路、公司专线、铁路轮渡和原地设施建设等项目。 鼓励民营资本进入铁路工程建设行业,凡符合国家规定资质条件的民营公司,均允许参与铁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及建设物资设备的采购招标。 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参与铁路客货运输服务业务、铁路技术创新、铁路非运输公司改革重组、铁路“走出去”项目及铁路产品认证、质检检测、安全判断、专业培训、合同能源管理及其他相关技术服务活动。
《意见》要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铁路行政审批事项。 在铁路市场准入条件、财务清算办法、运输管理、项目审批、轨道许可以及公益性运输负担等方面,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及时向社会提供铁路政策法规、规划、标准、市场准入、建设、运输、投资等方面的新闻和规定,积极向民营企业提供铁路技术、管理和人才支持。
《意见》最后提出要转变铁道部的职能。 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要求,加大铁路经营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力度,确立铁路运输公司市场主体地位,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促进民营公司及各类所有制公司公平竞争,共同快速发展。
标题:“铁道部:鼓励引诱民资进铁路行业 减少行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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