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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陈戴高城从河南郑州、项城出发

年4月25日,证监会以“非正式调查发现企业涉嫌虚增会计利润、重大诉讼若干事项存在未及时履行新闻披露义务等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的行为”为由,立案调查了莲花味精。

《每日经济信息(微博)》记者获得的长城资产起诉其他几个股东的诉讼书中称,莲花作为上市公司,涉嫌披露多条新闻。 莲花味精代理律师说:“双方交易都在执行国家发改委的文件,披露也是这份文件,所以在这方面不存在虚假披露的问题。”

“莲花味精涉嫌多处信披不实 三方协议成焦点”

多条新闻未公开

根据上述起诉书,2009年11月20日,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企业(以下简称河南农开)以1.58亿元的价格从郑州市商业银行受让莲花集团2.7亿元的债权(与莲花味精5400万股的所有权相关),但该受让行为

2009年11月26日,莲花味精发布了《关于股东股权拍卖的公告》。 由于莲花集团与郑州市商业银行债务纠纷,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12月7日上午向河南隆源拍卖有限企业公开拍卖莲花集团持有的本企业5400万股流通股,股票拍卖的部分事项不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莲花味精涉嫌多处信披不实 三方协议成焦点”

但12月10日,莲花味精披露的股东权益变更报告显示,原第三大股东河南农开20日前与郑州市商业银行签订《债权转让合同》,获得莲花集团持有的莲花味精5400万股。

对此,莲花味之素认为:“这只是两个股东购买银行债权,并不是购买股票,没有披露义务。”

同样的指控有莲花进出口企业95%的股权转让等,牦牛律师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说:“莲花集团本来就是莲花大味的素股东,管理和操作上确实有很多违规之处,这与莲花的味精无关。”

年4月25日,证监会以“非正式调查发现企业有增加会计利润、重大诉讼若干事项未及时履行新闻披露义务等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的行为”为由,立案调查莲花味精。 调查结果尚未公布,但莲花味精5个月后发布的公告显示,由于政府补贴资金未能实际到位、债务转让协议最终未能实际履行等原因,企业2007年和2008年利润总额实际为-1.75亿元和- 3亿元。 迄今为止,企业披露的数据分别为3937万元和1085万元的利润。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在河南省证监局获悉,尚未进行莲藕味精对比调查,一位黄姓主任表示:“目前结果尚未公布,有待证监会公告。”

“莲花味精涉嫌多处信披不实 三方协议成焦点”

对于记者提出的未经修改和未公开的新闻,莲花现任干部表示,事件多发生在几年前,“当时的企业领导中既有调职的,也有退休的,我们掌握的新闻非常有限。”

三大公告信疑[/s2/]

记者在调查诉讼资料后发现,新闻披露不确定指控的关键是几个股东的“战争”的胜负。

长城资产是围绕这个“三方协议书”中报道披露不实的指控,根据“秘密”协议书的约定,至少涉及三个虚假公告。

其一,2006年6月1日,莲花味精发布的《股权变动报告》中,莲花集团宣布接受天安科技1.8亿元现金,承诺除《股权转让协议》外,不存在其他特殊条件。 这样,可能会有隐瞒“三方协议书”的事情。

二、当天莲花味精发布的另一份《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中,天安科技作为新闻披露义务人,企业支付莲花集团1.8亿元现金,获得莲花集团7826万股股权。 天安科技没有支付现金,没有公开表示承担债务。

其三,当天,莲花味精董事会发布《关于股权转让的公告》,进一步约定不存在其他协议和安排。 根据《三方协议书》的条款,莲花味精为天安科技债务提供了保证。

牦牛律师表示,“双方交易执行和披露国家发改委文件的也是这份文件,因此在这方面不存在虚假披露的问题。”

标题:“莲花味精涉嫌多处信披不实 三方协议成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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