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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北京3月22日电记者22日从财政部获悉,为促进国债市场健康快速发展,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决定开展国债预发试点。

通知指出,备用发行国债是指以即将发行的记账式国债为目标的债券买卖行为。 国债招标日的4个法定工作日至招标日的1个法定工作日可以进行国债预发交易。 国债的预售需要在上市前完成结算。

全国银行间债市、证券交易所债市已确定为开展国债预发试点的指定交易场所。

财政部事先公布了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开展国债预发试点的具体票种。

三部门强调国债预发参与者必须具备一定的证券投资经验和风险承受能力 禁止以任何形式操纵国债的先行发行价格。

标题:“财政部等三部门决策开展国债预发行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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