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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华锐风电公告称,5月29日接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决定对企业进行立案调查。 上海新望温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宋一欣表示,通过北京证券监督局的监管决定和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告,基本上华锐风电提出违法若干事项构成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其虚假陈述行为致使股价下跌,为投资者权益受损,赔偿投资者损失,、 他可以和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严格的健律师一起招募亏损股东为原告,帮助他们起诉投诉。
由于虚增利润而被立案的两年间,股价暴跌了74%
年3月7日,据华锐风电公告称,通过自行调查发现,年度财务报告的相关会计解决存在会计错误。 这些错误涵盖了所有权益、营业收入、营业价格及净利润4个方面,其中净利润差异比例超过20%,会计错误造成的差异为-1.68亿元。 3月10日,时任理事长韩俊良提出辞职。 年4月13日,华锐风电发布了《关于北京证券监督局的接收工作》
记者了解到,去年1月13日,华锐风电登陆a股,发行价为90元/股。 截止到年5月30日,华锐风电收盘价仅为5.58元/股,按预复权计算,2年多来,华锐风电股价累计下跌74%,投资者损失惨重。
受损害的股东可以起诉索赔由两律师共同募集代理
根据《证券法》及最高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且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宋一欣律师初步查明,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华锐风电虚假陈述实施日期为年4月11日(即年报公布之日)。 虚假陈述修改日是华锐风电“自爆家丑”年3月7日(即关于前期会计差错修改的提示性公告发布之日)。 因此,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自年4月11日起至年3月7日买卖,年3月7日以后出售或持续持有华锐风电股票,为有损失或推定损失者。
为了维护因虚假陈述而受损的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宋一欣律师和励健律师计划购买华锐风电股份,向因虚假陈述而受损的投资者共同募集前期诉讼委托,代理投资者的索赔。 健律师警告说,投资者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卡复印件、加盖证券企业营业部印章的股票交易账单原件(首次购买华锐风电至今)、电话手机和地址邮政编码。 免费考核后,律师登记符合投诉条件、决策委托诉讼的投资者,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律师第一时间代为起诉投资者。 (扬子晚报记者陈春林)
标题:“华锐风电涉嫌违规被立案 受损股民可起诉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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