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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起来不可信,但保单上写的很生动:青岛新闻网寿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新闻网保险”)福如东海c项终身寿险(分红型)产品,人身保险期为1000年。 5月28日,辽宁客户反映了这一情况,称在购买保险时不慎变为存款,要求青岛新闻网保险退保。
据霍女士称,自己的母亲张某于2006年底被介绍给青岛新闻网保险业务员,向女儿霍女士购买了两份保险。 其中一份为623v2.0福如东海c项终身寿险(分红型),保险合同编号: 880233135692。 保险事务员表示,该保险产品每年支付4700元,为储蓄型产品,支付5年即可自由领取。 就像银行存款一样,什么时候取钱都行。 然后,还有红利。 有利息,比银行利息高。 霍女士说,当时她母亲已经寡居,而且已经下岗,靠打扫另一家公司赚钱生活,也许是担心女儿将来的生活没有保障。 再者,保险事务员像银行一样介绍这笔钱,五年后马上就可以使用了,所以妈妈为自己买了这笔保险。
尽管每月收入不过一千元左右,霍女士的母亲张某咬咬牙交了五年保险费用,共计23500元。 五年后,张某有取钱的想法,但青岛新闻网保险的人劝她。 此时,取现影响分红,损失惨重,张某放弃取钱。 到了年,张某急需用钱,所以再次去保险企业取钱,发现这完全取不出来自己的钱,要取钱,视为退保,只能退19000多块钱。
中国《顾客报()》记者登录青岛新闻网保险官网,据调查,以张某的名义,确有623v2.0福如东海c种终身寿险(分红型)产品,被保险人为霍女士。 该保险单自2007年1月10日起生效,保险终止期为3007年1月10日,保险期限为1000年。 虽然有分红,但分红种类是年分红。 青岛新闻网保险官网解释称,“年度分红是在保单比较有效的情况下通过增加保险金额的方法分配的,年度分红并不是每年单独领取。 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期满,将得到与根据保险责任计算出的累计分红保险金额相对应的部分”。 换言之,如果没有发生保险事故,正如“保险期限届满”的文字所示,张氏只能在1000年后看到自己的红利。
说到这个保险,霍先生很兴奋。 她多次说在自己和母亲被误解的情况下买了这个保险。 “请问一下。 妈妈给我买保险的时候,我才23岁。 她可能给自己的女儿买了只有死后才能受益的保险吗? 当时,和储蓄一样,谁能买到这样的保险呢? ”。 霍先生提问了。
根据中国保监会披露的年一季度保险投诉解决情况,中国保监会机构和各保监局共收到人身保险企业投诉2991件。 其中青岛新闻网生命投诉量排名第二,为389件。 我不知道这些投诉中是否有霍女士的投诉,但霍女士至今仍走在投诉的道路上。
青岛新闻网保险在保险期为1000年的福,如东海c项终身寿险产品销售过程中,有误解行为吗? 霍女士的退保问题能处理吗? 中国客户报联系青岛新闻网保险企业后,接电话者表示将向有关方面反映,但本报发布消息时,未得到正式答复。 中国的顾客报将继续对此进行报道跟踪。 (中国客户报何家西)
标题:“新华保险一款分红型寿险产品保险期限1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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