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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关世家园林酒家有限企业(以下简称“西关世家”)提起诉讼后,广州餐饮服务公司集团有限企业(以下简称“广州餐饮”)接受招聘,不仅享有“莲香楼”注册商标的所有权,还允许西关世家录用, 双方各执一词,让广州市场再现加多宝与广药式的企业品牌纠纷。
2006年,西关世家与广州餐饮签订《股票交易合同》,西关世家拥有广州莲香楼99%的股权,但股权转让并不涉及商标的全部权利填补祸根。
此前的诉讼由西关世家提出,广州莲香楼董事长李辉昨日表示,目前法院已经受理立案,相关企业亏损情况正在统计中,预计未来一周将公布相应信息。 “今年上半年因商标授权问题,莲香楼在北京前门店撤资不到4个月,给公司带来了巨大损失”李辉“现在广州餐饮向广州各大超市、莲香楼原合作商发表声明,许多合作商已经犹豫要不要承担法律风险,公司 为此,诉讼要求广州餐饮赔偿1000万元。
法律专家王新泉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商标的所有权人对其注册的商标享有禁止排他采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继续发展权和侵害他人的权利。 广州饮食作为莲香楼商标的所有人,有权限制广州莲香楼及西关世家的商标采用。 由于双方未签署《商标聘用许可合同》,该有关问题可以参照以前签署的《股票交易合同》处理。 双方矛盾的焦点是经济利益的分配无法达成一致。 王新泉建议双方协商处理,可以降低公司损失,保证商标企业的品牌价值不受影响。
根据双方约定,受让人采用目标公司的老字号商标,并约定向商标所有人支付商标录用费。 之后,广州餐饮提交了《商标聘用许可合同》的签署,但由于双方未达成一致,《商标聘用许可合同》的签署被延迟。 (记者贺陈慧)
标题:“加多宝广药式企业品牌纷争再现 莲香楼商标权纠纷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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