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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质量万里行投诉部统计,年福特汽车发生13起“自燃”病例,而今年至7月发生了10例“自燃”事故。 在统计的例子中,福特福克斯自燃的比例最大,另外还有蒙得维的亚等车型。 另外,由于在事故责任的认定上经常无法达成一致,在许多自燃事故发生后,业主们面临着“举证”、“鉴定”和“投诉”三个课题。
维权者承认“不能拖”。
今年7月18日,中国质量万里行报道了两起福特汽车自燃事件,目前这两起事故也逐渐有了结果。
福特方面就武汉曹氏的自燃事故解释说“事故不是产品的质量问题,而是出示了检查报告书。” 但是曹回应说:“制造商出示的不是正规的报告,上面连基本的检查员的消息都没有。” 因为曹氏以前接受过赔偿,所以也不想和制造商扯上关系。
广州对老师的维权过程一波三折。 福特制造商对中国质量万里行表示:“与顾客签订了有关授权书问题的信息表达。” 迄今为止,我一直质疑老师不相信制造商的鉴定,并向制造商提出有必要进行第三方的鉴定。 目前正在与厂家协调处理,具体赔偿额还在信息中表达。 对他说:“现在广州出台的限购政策,也不能再让他维权了。”
中国质量万里行投诉部就此询问了福特公关部的相关负责人,他说:“业主可以委托第三方进行鉴定,但对于鉴定的最终费用,如果车有质量问题,制造商将承担鉴定费。” 关于事故的赔偿标准,负责人说会联系他们的服务部门进行应对。
对司法鉴定有异议的制造商不想赔偿
在今年5月29日报道的杭州沈的福特汽车自燃事件中,沈就“举证”问题和制造商的对簿公堂一事。 根据当时消防部门的调查,这场火灾被认为是由福特福克斯轿车电路故障引起的。 销售该车的杭州万国汽车有限企业没有同意消防部门的鉴定。 他们甚至认为,该部门颁发的鉴定不合法。 得出这个结论的理由是,工厂出货时附带“合格证”,但消防部门不具备鉴定这场火灾的鉴定资格。
摆在面前的问题是:“顾客很难找到鉴定汽车质量问题的鉴定机构,高额鉴定费的顾客个体也难以承担。”
另一起自燃事故发生在去年12月。 据株洲晚报报道,今年3月5日,案件主张和株洲宏福4s店双方到常德的“湖南明鉴司法鉴定所”委托株洲宏福4s店鉴定事故车辆。 鉴定结束后,宏福汽车4s店林经理表示,该鉴定所不是国家质检总局认定的较为有效的鉴定机构,4s店无法根据该鉴定报告赔偿张先生的损失。 张鑫说:“当初选择鉴定机构时,4s店表示赞同,鉴定费也由4s店支付。 怎么现在不算了? ”株洲宏福4s店林经理回答说,4s店支付鉴定费是为了用户,事故发生后,制造商也鉴定了汽车,结果排除了质量问题,所以不需要赔偿。
关于厂家编制的鉴定是否合法,中国质量万里行投诉部采访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蒋苏华说:“厂家无法鉴定车辆的检验,只有法院和消防部门可以鉴定鉴定机构,另外,厂家和个人还可以咨询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
随着今年10月1日《汽车新三包法规》出台,汽车质量鉴定问题也更加突出,国家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第三方鉴定的标准,以保障客户的权益。 另外,制造商方面的权益也可以确定。
(中国的质量是万里行)
标题:“福特车今年已发生10例自燃 福克斯占比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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