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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赛诺菲之后,外资制药公司再现了“深喉”的通报。 诺华制药前医药代表李丽表示,在北京地区销售13000元/分的“善龙”药时,曾被上级领导要求“5万元买50瓶销售额”,并以“宣传费”的名义行贿医生。 诺瓦(中国)方面昨天表示,该举报人于7月底提出辞职,要求企业赔偿500万元,否则将采取行动。

“外资药企再现“深喉”举报 诺华制药被曝涉嫌行贿”

> >概述

诺基亚:全球10大药企之一,总部设在瑞士巴塞尔,业务遍及全球140多个国家和地区。 目前在中国投资约7亿美元,核心业务涉及专利药、非专利药等行业。 该公司品牌每年排名500位,为164位。

京华时报记者平亦凡京华时报漫画谢瑶

> >快照

“宣传费”为高价药物铺平道路

据报道,举报人李丽(化名)是诺华制药前医药代表,今年1月进入该企业销售部善龙组,负责在北京协和医院、解放军307医院、武警总医院等多家北京大型医院销售。

善龙是一种罕见病药,主要治疗胃肠胰内分泌肿瘤、伴类癌综合特征的类癌、血管活性肠肽瘤、肢端肥大症等疾病。 善起到长寿命的作用,每月只打一次,价格就达到13000元。

李先生说,由于销售难度大,上级领导某连姓经理为他们制定了宣传计划:向5条以上善龙出柜的医生支付一定费用,6~7月企业愿意“5万元买50条销量”。

李丽强调这笔钱的名义是日常宣传费,由企业专门出资。 因为这有点像奖励性质,和医生开多少药没有直接关系。 对此,医生大多采取默许的态度,如果把这笔钱平摊到3个月,医生几乎不会拒绝。

李丽还要求她对善龙进行超适应症宣传,即超过证书规定的用途,采用药品。 李丽说,善龙被要求向门静脉高压、胰腺炎、肝癌、肝硬化、消化道出血五个方向进行宣传。

>响应

举报人曾向企业索要500万美元

昨天,诺基亚(中国)回复称,企业接到该员工举报后,将自行展开调查,如有违法行为将采取必要措施。 不过,诺基亚(中国)表示,爆料员工确实提出辞职,企业将按照劳动法和企业相关规定的程序解决辞职,但该员工于7月底致函企业,要求获得500万元的经济补偿。

“外资药企再现“深喉”举报 诺华制药被曝涉嫌行贿”

据报道,此前诺基亚方面表示,该举报人要求赔偿500万元将在3天内予以答复。 否则,就采取行动。 企业要求员工就此事提供相关证据,被拒绝。

李丽表示,选择举报是因为希望顺利解除与诺基亚的劳动合同,获得工资和离职补偿。

> >幕后

“奖励费”是有规律的非内部通报,难以调查

“无论是葛兰素史克、赛诺菲还是诺华,涉嫌猥亵事件的曝光都来源于内部通报。 如果没有举报,以各种名义进行的贿赂完全无法证实。 ”。 一位医药协会专家说。

据了解,此次曝光的“宣传费”在业内属于“奖励费”范畴,早在各大药企的销售战略中就存在。 一位资深医药代表表示,国内多家药企对此做出了确定规定,管理层事先计划好这笔费用在药品价格中的比例,并根据医院每月的剂量将这笔钱分配给医药代表。 虽然外资企业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很多医药代表也这样做了。 “这笔费用的一部分以伙食费、会议费、办公用品费等形式结算,如果符合手续,企业也将默认。 ”上述医药代表说。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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