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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裴晓兰)北京女商人王燕利用虚假财务报告等,骗取北京农商行承兑汇票4.3亿元,流动资金贷款4800万元。 记者昨天获悉,王燕在一审法院以“贷款诈骗、承兑汇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半后,向市二中院上诉。
2亿3千万美元还没有归还
现年53岁的王燕是北京市人,高中文化,事发前是北京泽润嘉源商贸有限责任企业、北京泰和瑞利商贸有限企业的实际控制人。 2002年8月,她因行贿罪被法院判处3年徒刑,2004年3月26日刑满释放。 这个案件中还有其他四名被告人。 其中,王亚平、马洁、彭明明分别是泰和瑞利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会计、出纳。 陈嘉源是泽润嘉源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也是王燕的儿子。
一审称,2009年1月至7月,王燕指示彭明、王亚平、马洁,以泰和瑞利企业购买钢材需要融资为名,利用虚假财务报告和虚假购房合同等资料,多次向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八里支行骗取承兑汇票。 骗取流动资金贷款4800万元。
2009年3月至12月,王燕与陈嘉源合作,以泽润嘉源企业购买钢材需要融资的名义,利用虚假财务报告和虚假采购合同等资料,从北京农商行亚运村支行骗取承兑汇票2.5亿元。 此后,在王燕的统治下,上述资金被挪作他用,到事发时共2亿3千万元的本金未归还。
朝阳法院认为,王燕等5人分别构成“贷款诈骗、票据承兑罪”和“骗取票据承兑罪”。 其中王燕是主犯,其余4名被告人为从犯。 法院判处他们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 王燕随后提出上诉。
与银行内部有关
据悉,王燕成功犯罪,与北京农商行众多领导的帮助有关。 据北京农商行朝阳支行副行长、cbd支行行长田军证言称,他曾在贷款过程中向王燕企业提供帮助,收取对方的利润费。
时任十八里支行行长的朱立国证言称,王燕在该行承兑汇票和流动资金贷款时,对该行的审查并不严格,只是在履行手续,没有调查泰和瑞利企业钢材贸易合同的真伪。 该分店的信贷员景某也表示,在泰和瑞利企业开展信贷业务时,朱立国总裁指示说:“泰和瑞利企业是大客户,希望能好好办理手续。”
此外,北京农商行亚运村支行客户经理马某认为,在调查泽润嘉源企业基本情况过程中,该企业存在风险,企业财务报告变动较大时,赴企业现场调查只看财务报告,不看企业账目。 反映在当时的亚运村分店长崔进身上,他说:“这是老客户,一直合作,没有问题。”
上述银行职员中,田军涉嫌向某担保企业董事长非法发放贷款7.08亿多元,收受对方710万多元贿赂,目前正在司法程序中,朱立国也参与了此案。
崔进只涉及王燕事件。 他追求银行领域的成绩,解决王燕管理的泽润嘉源企业在该行形成的不良资产,违反规定,未严格履行审批程序,被亚运村支行的名义认定为泽润嘉源企业开具了面额共计2.5亿元的承兑汇票。 去年,崔进被朝阳法院一审以“违反发行金融票据罪”判处1年半有期徒刑。
标题:“女商人用假材料骗走北京农商行4.7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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