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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前,由于光大证券自营的策略操作系统大量委托下单,上海综合指数突然上涨100点,超过5%,两分钟达到约78亿元。 下午指数下跌,当天收盘价下跌0.64%,创上海综合指数6年来最大单日振幅。
证监会称光证券造成了我国资本市场建立以来第一个极端的个别情况。 这件事引起了a股市场的巨大波动,造成了一些市场投资者的巨大损失。
在证监会明确立案调查光大证券,在法律界也引起了光大证券如何被定罪的广泛讨论。
光证券涉嫌违反那些法律吗? 如何将光证券定罪?这也是因光证券股指波动而蒙受损失的投资者最关心的问题。
涉嫌操纵证券市场
中国证券法第71条禁止“任何人”通过操纵市场的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和转嫁风险。 认定“市场操作”行为,取决于主观的犯意和动机或者目的两个要件。
从光证券事件来看,事故原因是光证券战略交易投资系统的问题,不能因此而判定其有主观恶意、动机、目的。
但是,光大证券交易系统产生了巨大事件的虚假委托订单,累计申报认购234亿元,实际成交72.7亿元,这种巨额操作背后的真实原因还有待核实。
仅从动机方面分析,光大证券从业人员有可能利用大量蓝筹股交易拉升股价,拍拍股价获利。
此外,当天下午,光大证券获悉上海综合指数上涨的真正原因,将18.5亿元的股票转换为etf抛售,卖出空7130手期货合约。 虽然这被称为套期保值,但实际上是“转嫁风险”,从光证券事后解释这件事来看,不可否认存在“主观的犯罪意图、动机、目的”,可以说符合证券法对“市场操作”的认定。
有账户透支的嫌疑
根据《证券法》第141条,证券企业受委托购买证券必须用实际资金支付客户资金账户,不得为用户融资交易。
光大证券董秘梅琪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自营账户没有230亿元,订单执行系统有问题,没有人想做70亿元的交易,但只想做8000万元。 如果这个解释是真的,如果光大证券没有恶意账户透支,那一定是上交所存在的系统漏洞。 否则,在账户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光大证券的错误认购将无法成交。
根据证监会的通报,上交所的各项交易和技术系统正常运行。 因此,光证券的说辞有疑点。 一般来说,在账户实际资金不足230亿元的情况下,光大证券自营部门的这种巨额操作明显违反了证券法规定的需要实际向客户资金账户支付资金的相关规定。
另外,证券法第145条规定:“证券企业的工作人员在证券交易活动中,根据所属证券企业的指示或者利用职务违反交易规则的,由所属证券企业承担全部责任。” 因此,光大证券无法逃避其责任。
涉嫌虚假申报操作
虚假申报操作是指通过频繁申报和取消申报的手段,影响证券的正常价格或交易量,误导其他投资者对相应股票供求和价格走势的评价,跟进购买或销售,从而获得非法利润的行为。
市场上俗称的“停板敢死队”常用的操作方法之一是虚假申报,违反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构成了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
虚假申报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操纵了证券市场,严重扰乱了证券市场秩序,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
光大证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的234亿元认购中,实际成交额为72.7亿元,上海综合指数突然上涨100点,超过5%,2分钟达到约78亿元。 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石油、中石化等蓝筹曾集体触及涨停。
从实际发生的情况看,光证券的操作明显构成了“虚假申报”的事实,第一个过程和产生的结果一致。 只是,光大证券有可能在这次事件中最后出现赤字,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
涉嫌虚假信批
《证券法》关于新闻公开的条文规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必要的公告,应当刊登在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报纸和专业出版的公报上,以确保真实性。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新闻披露制度规定:“任何重大新闻都必须在法定披露之前做好保密工作。”
在光大证券上午的自营业务中巨额交易引发a股交易后,企业董秘对外否认事实,相关传闻称:“证明他们不知道光大证券的严谨风评。”
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董秘等同于企业信息发言人,向公众发布的信息可以认定为上市公司的新闻发布。
梅琪作为光大证券董秘,如果知道真相,如果对公众否定,就可以认定为虚假新闻披露,相反,如果不掌握事件真相,就向公众发布这个消息,也可以说是虚假新闻披露。
虚假新闻披露往往伴随着内幕交易。 期货当天下午追加巨额空单的方法也可以印证这一点。
涉嫌内部交易
中金表示,与光大证券密切相关的光大期货,8月16日期货合约空单增7023手,持续超过排名第一的中证期货,8月16日在期货市场多持有空单夜的机构。
根据证券法第73条,“禁止非法获取证券交易内幕新闻知情人和内幕新闻的人利用内幕新闻进行证券交易活动。 ”。 由于光大证券上午操作失误,全资子公司光大期货下午大举股指空股指期货,该行为涉嫌构成内幕交易。
首先,光大证券乌龙事是内幕新闻。 证券法第75条规定:“证券交易活动中,对企业经营、财务或者该企业证券市值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新闻,为内幕新闻。”
光大证券因自身失误股市异常波动,但未依法及时披露,至晚上14时25分未向投资者发布通告公告。 在该公告之前,引起上海综合指数异常波动的光大乌龙事件是内幕新闻。
其次,光期货是内幕新闻的知情同意权。 根据《证券法》第七十四条,证券交易内幕新闻的知情人包括发行人控股的企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期货作为光大证券的全资控股公司,属于内幕新闻知情人士。
第三,光期货利用市场未知的内幕新闻在进行交易活动的同时获利。 光大证券14时25分逐一发布公告前,内幕新闻知情人士光大期货12时55分至13时30分大幅增长空头,光大期货7023手空单增。 根据当天的情况,光期货当天的盈余约为4900万元。
因为该光期货事先知道光证券错误的消息,在光证券错误交易发生后,还未公告的时候就利用内幕新闻进行交易,同时获利构成内幕交易。
光期货在内幕交易中获利4900万人以上的,根据我国《刑法》180条及《关于处理内幕交易、内幕新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由于非法获利数额较大,光期货和内幕交易罪、内幕交易罪、 (腾讯财经王月从北京出发)
标题:“光大证券乌龙事情涉嫌违反那些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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