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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大量中小电商公司的存在,我国的电子商务产业得到了迅速的发展。 中小企业起到了促进传统商业和电子商务结合,提高流通产业效率,便利购物和成本增加的作用。 ——商务部发言人姚坚昨天表示
商务部信息发言人姚先生主张对电商征税要区逐步发展阶段和公司类型去年网络零售额超过1.3万亿美元
两会之间广泛讨论的“电商征税”问题又有了新的进展。 在昨天召开的商务部新闻发布会上,信息发言人姚坚表示,财政税收相关主管部门正在就电商税收立法问题进行研究调查。 此前,多次传出电商开始征税的消息,商务部此次表态也是官方的另一个确定表态。
进一步规范法律法规
今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苏宁电器理事长张近东提出的对电商征税建议在业界成为话题。 他建议国家税收部门应研究电子商务征税方法,加强税收监管,创新征收手段,从制度层面避免逃税行为。
最近,有媒体报道称,张近东的上述建议被相关部委采纳,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等相关部委正在研究实施电子商务征税的具体措施,预计年内将对网店正式征收5%的税收。
对此,姚坚昨日在发布会上表示,关于电商税收立法,主管部门应进行研究,财政税收的管理部门将完善相应的税收法律法规。 相关部门正在研究相关课题,总体目标是促进该领域健康快速发展,在快速发展中得到进一步促进和规范。 但是,没有证明征税的具体实施时间和税率等详细问题。
他还说,商务部对电子商务领域始终把在快速发展中坚持规范、促进快速发展放在首位。 他表示,商务部目前也制定了《电子商务促进法》,以推动中国电子商务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
中小企业如何纳税?
张近东的提案引起了许多电商公司,特别是中小卖方的不满。 许多网店老板认为,征税会使网店价格上涨,店主必须通过涨价来分摊价格,从而失去与网上以前流传的销售渠道竞争的特点。
对此,姚坚也于昨日在会后回答新京报记者提问时表示,针对电子商务课税要区逐一发展阶段和公司类型。 规模较大、发展迅速的较好的电商公司当然要依法纳税,但成长中的中小电商公司应该如何纳税,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商务部最新公布的报告显示,去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8万亿,同比增长31.7%。 其中网络零售额超过1.3万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7.5%。
■专家的声音
国税总局专家:对电商的征税调查已经十年了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靳东升昨天向新京报记者介绍说,对电商的征税实际上是从10年前开始调查的,电商公司和个体工商户的征税问题在调查范围之内。
“我们研究了很久。 ”李东升说:“我们国家的电子商务发展很快,大家都有电子商务不征税的误解。 事实上,电商并不是不交税,而是垂直型电商、电商中公司商户的交易额都要交税,他们交的是增值税和所得税。 在网上购物的c2c卖方,即个人未在个人交易中进行税务登记是不能征收税款的。 所以网络交易额已经很大了,但实际上并不是所有的网络交易都不征税。 ”。
靳东升表示,对c2c征税在技术上没有问题,应依法纳税,如果个体工商户应对,个体工商户线下有征收点,如果一个月的销售额在2万元以下,则不征税。
“不征税由国务院决定,不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决定。 ”。 李东升表示,根据法律,国务院有权决定是否对电商征税,征税第一是增值税,国务院对增值税条例有解释权,国务院通过后就比较有效。
李东升表示,国际上对电子商务征税有两种态度,以美国为代表的国家主张不征税,但美国目前也开始征税。 因为电子商务对州税的营业税有很大的冲击。 以欧盟为代表的国家主张征税,确实征税。 (记者沈現青)
标题:“商务部:财税部门正研究电商征税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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